直播帶貨要走出野蠻生長狀態

原標題:直播帶貨要走出野蠻生長狀態

“雙十一”臨近,各大電商平台進入“臨戰”狀態,作為市場新貴的直播帶貨行業也正準備大幹一場。但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台共接到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其中直播帶貨的投訴佔比近六成,這無疑為即將到來的銷售“盛宴”敲了警鐘。

經過幾年孕育,直播帶貨人氣直升,在疫情期間更是大放異彩。有機構預計,今年直播帶貨行業規模將突破1萬億元,到2021年將達到2萬億元。但相應管理體系的建設,並未跟上行業規模的激增。假冒偽劣層出不窮、“全網最低”純靠忽悠、售後服務形同虛設、用户維權費時費力等等,隨着行業體量的膨脹愈發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眼下,“雙十一”已經啓幕,井噴的消費需求和市場交易,更會將既有問題進一步暴露和放大。如何把該管的環節管住、該治的問題治好,對直播帶貨而言,這個“雙十一”應當成為一場“極限測試”下的產業升級期,而非自砸招牌的亂象爆發期。

改變直播帶貨野蠻生長,既是現實必須,也面臨諸多困難。一方面,主播在攝像頭前吆喝兩嗓子看似簡單,實則包含了直播、電子商務、廣告三種行為,涉及網信辦、工信、文化、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多頭管理”客觀存在。另一方面,監管一般分為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而“流媒體”的技術特點和巨大的直播數量,意味着事前與事中監管很難落實,事後取證也可能因為視聽資料被刪減、篡改、編輯而降低了可信度。這些現實問題,導致直播產業鏈上的各方主體責任難以釐清,助長了許多主播“開播賣貨,下播甩鍋”的心態,侵蝕着整個行業的信用根基。

對於一系列監管漏洞,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進行制度探索。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佈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網絡直播帶貨必須提供回看功能”“應當以顯著方式展示實際經營主體、售後服務等信息”。可以説,對平台的規制目前正趨於完善,但對主播的監管依然處於某種空白。眼下雖然有了網絡主播“黑名單”,但大多是行業自律性質,主播信用如何,普通消費者依然難有直觀瞭解。對此,不妨引入商品好差評機制,允許消費者給主播打“差評”,以“否決權”維護好電子商務的信用生態。

“雙十一”是行業擴容的風口,更是加強管理的窗口。對相關從業者來説,與其被動迎來行業洗牌,不如主動裝好“剎車”。因為,只有在合法合規的直播經濟中脱穎而出,帶貨王才能當得穩當。(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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