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絕交信”牽出副會長之爭?

  “給他這碗飯吃的人是我……在此正式宣告:從今往後,我與汪海燕絕交。”

  3月31日,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劉玫的一封絕交信引發關注,據公開消息,汪海燕同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並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絕交信中,講述劉玫對汪海燕“之恩”,以及“之怨”緣起於此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換屆。“當我得知中國政法大學有兩個副會長名額,而汪海燕意圖佔據其中一個名額時,我感到深深受到了傷害。”並列舉了劉玫本身有資格要這個副會長名額的幾項原因。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絕交信”牽出副會長之爭?

  新黃河記者就此事多次撥打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處電話,截至記者發稿電話均無人接聽,中國政法大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瞭解此事的具體情況。劉玫老師的刑訴助理表示,只負責解答課程報名的相關問題。

  劉汪兩人有多年工作交集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官網介紹,劉玫,女,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頤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博士研究生導師。1983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院,1987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自1983年留校任教至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絕交信”牽出副會長之爭?

  汪海燕,男,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曾掛職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曾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1993年至2003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監察法學、司法制度。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絕交信”牽出副會長之爭?

  在劉玫的絕交信中,描述“從博士畢業留校至今,他(汪海燕)每一次晉職、晉級都離不開我的支持和幫助。”從講師到副教授到教授,從四級教授、三級教授到二級教授,2020年冬天,汪海燕申報二級教授,劉玫是評委,“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使他順利晉級。”在刑事司法學院,劉玫還“大力舉薦”其擔任副院長和院長。

  據公開消息,2018年,汪海燕被聘任為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在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教學課程中也能看到兩人同期作為主講人。在一些公開報道中,也可以看到,兩人多次一同出席過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

  副會長之爭?

  此次“絕交信”緣起於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換屆,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前身是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該會成立於1984年,是中國法學會成立的最早的學科研究會之一。該會自1984年成立至2006年曆經六屆22年。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理事單位。

  在2016年公佈的一份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中,可以看到,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副會長17人,秘書長為汪海燕,常務理事29人,其中包括劉玫、汪海燕。

  “絕交信”中,多次提及,劉玫向汪海燕反映並有意參選副會長,但並未“爭取”到。劉玫認為有資格要這個副會長的名額,任職條件依據是《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章程》。“這個名額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按照章程和名額分配原則,中國政法大學可以有兩個副會長名額和一個單獨設立的秘書長名額。汪海燕原本不是副會長,是常務理事兼任秘書長。我並沒有要把他從現有位子上趕下來的意思,而是要求他講規矩、懂禮貌、遵從長幼尊卑、講究先來後到,退出他意圖佔據的副會長名額,他依然可以是秘書長。”並舉例因為資歷和有“大恩”所以才有理由要這個名額。

  劉玫還稱,3月2日,接到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通知,説其還是常務理事,而汪海燕是副會長,並通知填寫常務理事申請表。“我當即向研究會明確表示,辭去常務理事一職,不再填表。”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在回覆其他媒體時稱,劉玫教授公佈的聲明中有很多不實的內容。目前,學校、研究會和法學會已經在走法律程序了。

  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章程》顯示,“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是成為擔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的條件之一。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絕交信”牽出副會長之爭?

  “絕交信”發佈後,引起了網友的熱烈爭論。網友@Roycessee稱:“那是不是佐證了自己偏袒某人、因與某人私交較好便公權私用呢?而且通篇都不斷強調各種title,雖説人都是虛榮的,有進取心沒有錯,但與一向標榜自己如何淡泊名利的學者們的形象有所相悖”。

  網友@老吳-wzx諷刺道:“佩服,做學問做到絕交的地步”。

  網友@夏天跳跳糖123 則直呼:“我驚了,這官癮都挺大的,我對教授的濾鏡破碎了”。

  新黃河記者聯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自己主要負責學生工作,對於此事並不清楚,而中國政法大學新聞中心的電話則一直無人接聽。記者根據劉玫老師公開的聯繫方式與其刑訴助理取得了聯繫,對方僅就課程報名工作負責,沒有回答記者關於“絕交信”相關的任何問題。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處電話同樣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當記者再次嘗試搜索與“絕交信”相關內容,發現部分自媒體頁面已經顯示“該內容已被髮布者刪除”。

  記者:李運恆 王立奎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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