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絕不能是約束考生的選擇權,而應該是在尊重學生選擇權基礎上,從招生錄取制度上尋求完善。
近日,一則研究生放棄入學資格的公示,引發網友熱議。這則公示,由中國政法大學在其官方網站上刊登,顯示32名2022級研究生新生因故無法按期入學,遂對其進行公示。公示發出後,不少網友義憤填膺,稱這些學生考上了研究生卻不入學,浪費了招生名額,對其他考生不公。
據報道,中國政法大學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相關專業已經無法進行補錄,但是學校會尊重這些考生的選擇。一高校教授表示,研究生棄學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浪費了教育機會和名額,建議學生應有敬畏之心,棄學需慎之又慎。
研究生“錄而不讀”並非新現象。去年,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就曾發佈公告,宣佈擬取消38名2021級研究生入學資格。對於一而再的“錄而不讀”現象,有網友提出,應將“錄而不讀”視為不誠信問題,計入誠信檔案,對“錄而不讀”考生來年報考研究生做出限制。
這顯然是不妥當的。説到底,“錄而不讀”也是考生的選擇權利,高校應該尊重學生的選擇。而放棄入讀的背後,有包括就業、出國留學,或者對錄取學校、專業不滿等多方面原因。但不管是什麼導致“錄而不讀”,這都屬於正常的選擇。
有人認為,考生在報考時就應該謹慎選擇,被錄取了就該去讀,否則就不要報考。這也是對考研生的苛求。現實中有不少考生在報考時,就業、申請出國留學可能在同步進行,找到工作就放棄讀研,這本無可厚非。另外,由於考研只能報考一所學校(專業),未被錄取,就只有申請調劑。調劑雖然也能讓部分考生“上岸”,卻不一定是理想的學校和專業,考生權衡再三最終決定放棄,這也是一個選擇的過程。從選擇角度看,這並不能説他們不謹慎,反而可能是更為謹慎的表現。
不可否認,“錄而不讀”確實也帶來招生指標被浪費的問題。在考研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那些未被錄取的學生“痛恨”這種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絕不能是約束考生的選擇權,而應該是在尊重學生選擇權基礎上,從招生錄取制度上尋求完善。
我國學生申請到國外大學讀研,是可以同時獲得多所大學的OFFER(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的。這並沒有影響學校招生,一是學校可結合多年招生經驗,多發錄取通知書;二是學校的招生週期很長,可實行候補錄取(規定拿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截止時間確認接受,對放棄確認的名額再發錄取通知書)、多次錄取(分春季與秋季招生)等。
而我國研究生統一招生,實行按計劃招生,因此,學校不可能多發錄取通知書,必須按招生計劃擴大一定比例劃定學校複試線,按額定計劃結合初試與複試成績進行錄取。學生在錄取之前,放棄到學校複試,學校可馬上通知其他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複試。而對於學生在被錄取後放棄入學,在當前的招生流程設計中,卻不再有補錄其他考生的機會。這與高考招生中的“錄而不讀”情形一致。
要進一步提高考生對錄取學校的滿意度,可以在研究生招生中探索實行申請-審核制。具體而言,在統一考研成績公佈後,由招生高校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可自主申請若干所高校,高校獨立結合統一考研成績、學校校測以及申請學生的大學綜合表現進行錄取,確定預錄取名單與候補錄取名單,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校錄取,再進行確認。這就可以更大程度擴大學生的選擇權,提高學生對錄取學校的滿意度,從根本上解決“錄而不讀”這一問題。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熊丙奇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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