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我第一次去吃必勝客是 ex 帶我去的,那時已經大二了。
不要嘲笑或者質疑這個時點,小時候家裏對我管理嚴格,何況家鄉那個小城 2005 年才有了第一家麥當勞,直到現在也沒有必勝客。那天下午我們兩個從歡樂谷出來,她説我請你吃必勝客吧,當時心裏還挺激動的。那真的是第一次進必勝客,之前我只吃過比格、好倫哥那種水平的披薩。我對必勝客的雞翅和披薩簡直驚為天人,讚不絕口。那天我對 ex 説,我和你相處,有兩個大學情侶間經常出現的問題從來沒有困饒過我:一個是情侶之間吃飯是否 AA?第二個就是與對方父母如何相處。
我那個大學的食堂很爛,沒錯,三個校區的食堂都很爛。而且由於大多地處偏僻,所以周邊人煙稀少,想去旁邊打打牙祭都是奢望。大一、大二的時候,我經常要做一兩個小時的公交和地鐵去 ex 的學校找她,同時改善一下生活。
不得不説,她們學校的食堂質量超級高,我第一次去就吃撐了(不是誇張,而是胃疼了一晚上)。後來就從周邊的小吃吃起,慢慢升級到周邊的飯店,五道口那邊兒的飯店至少吃了一多半。每次吃飯的時候,我都執意要請。但那個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只有 800 元,真的沒有啥富裕請她吃飯。她從來沒在飯桌上和我 AA,但都是這頓我請、下頓肯定就是她請客,要麼就是給我買衣服。
有一次宿舍同學起鬨讓我倆請客,但那個時候我身上只有不到 200 塊錢,而且還沒到向父母要錢的日子,又不敢和她説。請客那天晚上,她坐着公交到了我們學校,一見到我就先掏出了 300 元,跟我説就算是借給我的。當時我心裏就想着:這輩子非這個姑娘不娶啦。
我們兩個最喜歡吃的不是什麼有名的館子,而是六道口的麻辣燙加上東王莊的煎餅和燒烤。現在想想那些衞生條件好差,不提什麼地溝油和原材料是否健康衞生,單單是旁邊飛揚的汽車塵土就令人擔憂。但那個時候的我們,最喜歡的就是這些東西。從小南門手拉手出來,買好山東煎餅。然後我坐在燒烤攤邊兒上,她去旁邊的小店給我買一瓶蘋果味的美年達,吃一口燒烤,咬一口煎餅,最後喝一口混着冰碴兒的美年達,看着旁邊託着腮的她,覺得人生最快樂的事情也不過如此了吧。
大四分手以後,我進了一家金融機構,薪水足矣讓我在這個城市立足和吃喝玩樂還能有不俗的積蓄。那兩年,我從人均 100 的飯店吃到過人均 500 的館子,也吃到過號稱這個城市最好的自助和日料。但每次吃完,給我帶來的享受都遠遠不如那一個個傍晚的燒烤攤。
記得那個時候,在她們學校的食堂吃完午飯,睏意來襲,要麼去自習室趴一會兒,要麼去她們學校小花園的長凳上,我靠在她的腿上,能足足睡一個小時。當時的我就沒有考慮過,這個姑娘,我愛的姑娘,怎麼度過這一個小時。
PS:這是分手以後有一天晚上寫的。現已和好,下週結婚。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