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就是,百勝全球和百勝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商業模式。百勝在國外是一個 franchisor model,自己經營的餐廳很少,主要通過把 KFC 必勝客這些牌子授權給別人做加盟,收管理費和特許經營費的模式,有 41K 多餐廳,但 95% 都是加盟的,直營店很少,2014 年的總收入是 63 億刀。而百勝中國是一個“直營”模式,有 7000 個餐廳,只有 10% 是加盟的,2014 年的總收入是 68 億刀。
可以發現,兩種不同業務模式,加盟模式的餐廳數量是直營的 6 倍左右,但銷售額是相當的。當這兩種業務模式在同一上市實體時,會出現比較尷尬的問題:
1. ROI:公司每年的投資預算是應該投給加盟模式發展還是投給直營模式?單位投入直營模式的收入更高,但加盟模式的利潤率會高於直營模式;兩種模式混合時,對於單位單位投入的 ROI 計算會很模糊,不方便市場對公司投資決策的判斷和預測,對股東 / 投資人來説會很不透明(straight forward,不知道“透明”算不算到位的翻譯),而不透明在一個成熟的資本市場是會導致估值上的折價的。
2. 估值:每種商業模式的估值水平(P / E,EV / EBITDA)都不相同,當兩種模式混合時,通常會 SOTP(sum of the parts)的方式把業務分拆來看,通常情況會發現兩塊業務都沒有獲得市場上溢價的估值。再看百勝的情況,早幾年因為中國業務太牛逼了,資本市場覺得百勝是一個每年 high teens 增長的公司,給的整體 P / E 都不錯,公司覺得也就罷了。但這兩年中國業務增速掉下來了,資本市場給不了高 P/E,反而在估值上拖累了全球業務。所以這個時候分拆,兩邊分分清楚,哪塊被低估了就會很顯而易見。
簡而言之,我的看法是,以前中國業務繁榮的時候,帶着資本市場給百勝高估值,全球的加盟業務跟着佔了便宜,所以公司也不提分拆的事佔便宜;現在中國業務下滑了,拖累了全球的加盟業務,所以要提分拆,讓全球業務的估值回到合理水平。大致就是這麼一個邏輯吧。從公司治理角度來看,不同業務模式如果都到一定體量,互相之間也沒有什麼協同效應,當然應該是分開看對投資人 / 股東來説更好。
PS:早幾年中國業務好的時候,有無數機構動過腦筋讓百勝分拆中國業務去 A 股上市,但都吃了閉門羹,現在看來應該就是以前兩個業務混一塊時,全球業務確實是賺了中國高增長的便宜的,所以打死也不願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