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三歲敍利亞難民艾蘭·庫爾迪在土耳其海灘遇難的照片震驚世界。面對國際國內的巨大輿論壓力,歐洲一些國家終於鬆口,允許更多難民入境。英國首相卡梅倫表示,英國決定再接收數千名難民;奧地利和德國政府也同意難民經由匈牙利入境。
面對歐洲難民潮,有中國網友認為,中國應該接收一些難民,為他們提供幫助;也有網友表示反對,認為這將導致未來中國和現在歐洲一樣“難民圍城”。其實,中國大規模接受難民的歷史早已有之,直至今天中國依然在接收來自各國的難民。
●誰算“難民”?
國際法上對於“難民”地位的認定,主要依據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及1967年《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中國已經於1982年簽署了這兩個文件。
據國際難民法權威、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梁淑英在其一篇名為《非法入境難民的處理原則》中的解釋,根據現行國際法,認定一個人是“難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棲身於本國或經常居住國之外,不能或不願受本國保護和不能或不願返回經常居住國,並且由於他的種族、宗教、國籍、屬於某一社會團體或持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有正當理由畏懼迫害。
雖然,上述兩項國際公約並沒有規定因為戰亂而逃離家園的人需被承認為“難民”。不過,國際社會目前通行的做法,已經將在戰亂情況下逃離本國的民眾認定為“難民”。
二戰時,近三萬猶太人曾避難上海灘
中國最著名的難民接收,就是二戰期間對猶太難民的庇護。
在當時,面對德國法西斯大肆迫害猶太人,歐洲多國卻拒收猶太難民。中國駐維也納總領事何鳳山給許多猶太難民發放了簽證。
何鳳山1937年被派往中國駐奧地利大使館工作,1940年5月離開維也納。據何鳳山的回憶錄裏記載,一個猶太青年,跑了40多個領館,沒有一個領館肯給他簽證,最後他找到了何鳳山。何鳳山説我給你發籤證,他説我要11張。發籤證必須是要本人親自來的,但是何鳳山給他發了11張。
何鳳山全力救助猶太人的消息被迅速傳開後,中國駐維也納總領館門前很快排起了長隊。法西斯當局則以中國領事館租用猶太人房子為由,硬將房子沒收了。何鳳山便自己出錢租用了一處小房子,繼續給猶太人核發“救命簽證”。
何鳳山到底向多少猶太人發放了簽證,至今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但從1938年6月到10月,僅以找到的簽證號碼推算,他就發放了1900多份,而1938年11月納粹衝鋒隊製造“水晶之夜”後,何鳳山為猶太人發放的簽證就更多了。
1937年到1939年8月,是猶太難民湧入上海的高峯期,他們被安排居住在上海虹口區提籃橋一帶。但隨着1941年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日軍將猶太難民趕進虹口的難民隔離區,2萬多猶太難民和原先就居住在虹口的10萬中國人擠在一塊不到1平方英里的狹小空間裏。
幸運的是,當希特勒把600萬猶太人抓進集中營進行駭人聽聞的屠殺時,近3萬猶太難民卻在上海存活下來,並開創了新的生活。
●20世紀70年代,內地和香港各接收二十多萬越南難民
1949年後,中國第一次大規模接收國際難民,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的越南船民潮、“排華”潮和中越戰爭期間。中國政府奉行的“為每一個來到中國的越南難民提供永久性難民庇護”的承諾,在聯合國救助難民史上絕無僅有。據統計,到1978年底,中國共接收越南難民26.5萬,其中不少為中國僑民。這些難民、歸僑經甄別後被後送到廣西、廣東、雲南、福建、江西5省263個國營農場。
香港處理越南“船民潮”的案例堪稱遵循“不推回”和“各國互助分擔”國際原則的樣板。越南戰爭結束後,1975年5月,首批越南難民3743人全數獲得香港收容,至此,彈丸之地的香港爆發了越南船民潮。香港遵循“不推回”原則,頂住巨大經濟、社會壓力,收容了超過20萬名逃港越南人。最終經聯合國難民署協調,根據“互助分攤”原則轉移到第三國安置、定居的就多達14萬餘名,遠超過事後遣返原籍的6.7萬多名。
●直至今天,中國仍在接收難民
中國難民接收工作還有很多是在國際社會的協調下,完成國際義務。
1979年末,蘇聯侵略阿富汗,大批阿難民南逃巴阿邊境被阻,滯留中阿邊境,中國開放邊境,暫時接收了6萬多名阿富汗難民。
1980年至1988年,在聯合國難民署爭取下,在歐美國家財政支持下,中國作為南亞難民中轉國,接收了2萬多印度錫克族難民和斯里蘭卡泰米爾族難民。這批難民後來絕大部分轉往美國、加拿大和德國、意大利、西班牙,一小部分換髮無國籍護照,留在中國,主要集中在北京、廣州和昆明三地。
在2003年伊拉克戰爭之後,中國不但向約旦的難民營提供援助,也作為中轉國接受了一些伊拉克移民。
2009年,緬甸北撣邦第一特區(俗稱果敢特區)自治武裝發生內戰,近萬名(一説數萬名)果敢難民湧入中國南傘等口岸,進入中國國境避難,中方確保了難民基本生活保障。
事後中國在得到“確保難民安全”的承諾後進行了遣返説服工作,短時間內將大部分難民遣返回國。
據《看天下》雜誌2014年報道,經由聯合國難民署批准生活在中國的難民有138人,此外還有410人已提交尋求庇護申請,其中大部分是非洲人,成為難民的主要原因是戰爭和衝突。
●“難民”來中國歸誰管?
聯合國難民署網站上的信息顯示,任何非中國國籍的人都可以尋求中國的難民資格,只要帶上護照,到聯合國難民署北京的辦公室登記姓名、國籍、出生日期、成為難民的原因等,就可以得到一張《尋求庇護者證明》,並預約甄別面試的時間。在接受甄別面試前,他們可以合法在中國居留。尋求庇護者證明有效期一般為兩個月,如果到期還沒輪到他們面試,可以帶原件去換一份新的。
甄別面試一般由所在國政府負責。不過中國政府並未接管這項工作,所以還是由聯合國難民署負責。《看天下》雜誌報道,甄別面試的慣例是一對一,由難民署工作人員主持。面試內容主要圍繞“你為什麼離開你的國家”。問答都十分具體,一般持續兩小時以上,有時需要四個小時甚至更久。難民署工作人員會根據各種情景、細節是否與當地情況相符來判斷申請者回答的可信度,鑑定其是否真的符合難民標準。很多申請者會在這一環節“露餡”。
如果第一次甄別面試沒通過,申請人有一次申訴機會,可以接受第二次面試,補充回答很多細節問題,證明自己身份。第二次還是沒通過的話,難民署將把申請人的資料提交給中國公安機關,中國公安機關會將此人按非法居留的外國人處理。
如果通過面試,在中國的居住地由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自行選擇,但難民署的工作人員也會給他們一些建議。
除此之外,中國並沒有處置國際難民的專門法律。目前中國對難民的日常管理主要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公佈的這部法律第一次明確提到了難民:“申請難民地位的外國人,在難民地位甄別期間,可以憑公安機關簽發的臨時身份證明在中國境內停留;被認定為難民的外國人,可以憑公安機關簽發的難民身份證件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除此之外,並無相關詳細規定。
目前,涉及國際難民的具體應對的指導性文件,主要是《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它屬於2003年SARS事件之後制定的《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
●“難民”會不會在中國一直生活下去?
答案是,很難。
聯合國難民署對於難民的永久解決方案,通常有三種——自願遣返:一般是來源地局勢好轉,可申請由難民署幫助返鄉;就地融合:即在申請難民身份的地方定居,成為該國公民;第三國安置:可申請去願意接收難民、給他們國籍的國家。
由於戰亂等原因,對於很多難民來説,回家的時間遙遙無期,而目前中國又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解決難民的身份,最好的出路就是被第三國接收。
聯合國難民署並不能決定難民是否被接收,這完全由難民接收國來自行決定,且難民也不能挑選去哪個國家。得到難民資格後,需要多久才能有國家接收,沒有人知道。
而在等待的時間裏,這些難民也要遵循中國法律對於外國人的管理。難民們都沒有在中國工作的權利, 難民在中國期間一般都被視為外國人,沒有工作權利,因此他們的食宿完全由聯合國難民署幫助解決。他們的醫療保健費用也由聯合國難民署支付。
按照《公安派出所外國人住宿登記管理辦法》,他們如果要搬家,需要向派出所申請變更住宿登記,民警會檢查他們的相關材料,在《外國人住宿登記表》“備註”欄中註明,並上報出入境管理部門。
近幾年,難民們在中國享有的權利也有所增加。2012年底,難民署中國辦事處得到消息,中國外交部與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共同簽訂了協議,難民兒童從此可在中國上公立學校。
中國並不是難民熱衷的目的地,但最近幾年申請難民資格的人數不斷增加。難民署中國代表處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看天下》雜誌採訪時説:“以前只要直接來登記,就可以拿到尋求庇護者證明,然後確定甄別面試時間。現在因為來申請的人太多,流程增加了一項,必須通過電子郵件或上門提前預約,由工作人員安排登記日期。”
由此看來,中國的難民問題已開始浮現,如何解決難民的後續問題和應對未來可能存在的難民風險,中國應當儘快地以國際法為基礎,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難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