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大督查(四):“不翼而飛”的電動車:説拖走就拖走,罰款説漲就漲
本文轉自【新華視點】;
停在小區門口的電動車“不翼而飛”,長時間沒人通知去向,原來是被城管拖走了;罰款標準混亂,從50元漲到100元未經相關程序;罰了很多錢,治理效果卻不明顯……
“新華視點”記者近日隨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三督查組工作人員在重慶市豐文街道暗訪發現,城管執法大隊對違規停放電動車存在以罰代管、執法不規範等問題。
車輛拖走不告知主人,停車處存大量無主車
“我出小區門看到路邊有人拖電動車,發現其中一輛居然是我的。”重慶市民黃女士家住沙坪壩區學府悦園小區,9月1日清晨出門買菜時正撞上自己的車被拖走。
拖車的城管執法人員説,這麼做是因為她沒有把車停在劃定道路範圍內,按照規定需交罰款後去附近停車處取車。
黃女士拿身份證交了100元罰款,按手印後拿到取車單。“去交錢的時候碰到好幾個車主,都是因為違停被處罰。”
她輾轉問路走了20多分鐘,才終於找到城管執法人員口中的停車處。再蹚着泥土路,好不容易從密密麻麻停放的車輛中找出自己的車。
黃女士頗感不平:“一輛電瓶車才多少錢?違停一次竟然就罰100元!”更令她氣惱的是,拖走了車不給任何通知。“如果不是碰到,我肯定以為車是被偷走了。”
記者瞭解到,黃女士的經歷並非個例。一些電動車主還抱怨:車子被路人不經意地挪出劃定的格子線,也被開罰單。另外,前往指定的停車場和繳納罰款的銀行都很不方便。
更為重要的是,由於沒有得到通知,很多車主並不知道自己的車到底去了哪兒,有些人甚至是打110報警後才知道車被城管人員拉走了。在黃女士説的停車處,管理人員告訴記者,車主需在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找城管繳費,憑取車單拿車。不過,相當數量的車數月無人認領,一直停放在這裏。
記者看到,這個露天停車處約2000平方米,僅有的一條小路上不時能看到水坑,雜草之間堆疊着近千輛車。風吹日曬加上雨水沖刷,一些擠在裏邊的車輛已經有所損毀。
罰款説漲就漲,治理效果不明顯
據瞭解,100元的罰款金額是從今年開始執行的。7月中旬,豐文街道規定,電動車違停罰款金額從50元調整為100元。很多市民質疑罰款漲價的理由是什麼?
重慶市沙坪壩區相關負責人稱,豐文街道居住人口多、電動車保有量大,不規範停車行為將對行人安全、交通通暢、救護車等應急車輛通過產生不利影響。為此,豐文街道劃定了電動車停車區域。
對相關違法行為,豐文街道之前處以50元的罰款,7月15日開始上漲為100元。督查組認為,罰款金額的設置、上調均未履行公示等程序。
“罰了這麼多車我覺得治理效果並不明顯。”學府悦園小區常住居民聶先生説,該小區附近人多、車多,幾乎不可能做到每個人的車都能放到停車位裏,劃定的停車位總體數量不夠。多家小區周圍商户表示,下班回家後,被迫停在停車位以外的車輛依然非常多。
數據顯示,2020年豐文街道全年共處罰違規停放電動車案件2000多起,罰款金額9.9萬元。今年以來,截至9月1日,豐文街道處罰次數已經超出2000起,罰款金額突破10萬元,但未能有效遏制違規停放多發勢頭。
城市管理要突出精細與柔性
督查組表示,該方式以罰代管傾向明顯。片面強化行政處罰和提高罰款金額,缺乏批評教育等柔性執法,造成羣眾帶着怨氣來、頂着怒氣走,雙方矛盾較大。
解決電動車亂停放問題,關鍵還是要合理劃定停車範圍,平衡交通秩序與百姓停車方便的訴求。即便漲價也要公開聽取意見,充分論證,不能拍腦袋決策。
督查組建議,應進一步研究執法依據、明確執法標準、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人員培訓,還應適當改善硬件設施,加快推行電子繳款方式,合理設置銀行網點,依法增加停車位。
沙坪壩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督查組所提意見照單全收,立行整改。要舉一反三,在全區層面排查相關問題;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懷着敬畏心、人民心、同理心、包容心開展執法活動;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精準度;加強對硬件方面的管理,減少羣眾的時間、精力成本。
電動車是普通百姓重要交通工具,但使用和停放不規範等問題日益突出,亟須加強管理、強化跨部門協同配合。
目前,雖然多地出台了相關管理要求,但仍缺乏統一規範,一些地方執法粗暴、管理混亂,不時成為網絡熱議話題。
督查組建議,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深入調研全國電動車使用問題,研究完善行駛和停放等相關管理辦法,推動電動車管理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