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以來電動車深受人們的喜愛,最近,有媒體報道稱,4月15日施行的電動車新規及解釋決議引起了不少電動車企業的不滿,所以部分車企們聯合起來將“專家組”告上了法庭,最終誰勝誰敗由法庭宣判決定,作為電動車的使用者們,到底會支持那邊呢?
人們都知道電動車因為價格便宜,停車方便,出行快捷等好處走進人們的生活,實惠讓電動車走進千萬家庭,被人們使用。對於上班族來説電動車可是為人們節約了一半的時間,早上可以多睡會懶覺,晚上可以玩很晚在回家,不用再擔心早晨上班堵車遲到被罰款,更不用擔心晚上玩太晚回家會被打車花高價。人們出行前只需要充滿電,就可以享受説走就走待遇。
另外電動車對於一些小生意和小買賣的人來説也有着很多好處,比如;做生意的時候難免會有一些進貨送貨的需求,本來就是小本生意的買賣,要是200元的貨,打個車去進或者送都要幾十塊錢的打車費,走路雖然節約成本但是耗費的時間太久不説還累,只需要有輛電動車就可以避免以上的所有問題,省錢又省力。
最近因為4月15日的新規問題,給人們的生活及出行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與困擾,都知道超標電動車上路會被扣,沒有及時上牌的電動車查到被罰款,讓以前的不合格電動車車主們不敢騎車上路,每天擠着公交車地鐵,新規的實施導致很多人對新規不滿意,感覺有點苛刻,突然由自由轉為受管制,感覺總是有點束縛。
同時,除了車主們不滿意以外,就連生產電動車的企業們也感覺新規有點嚴格,設置的新規及新國標電動車條件太過苛刻,尤其是解釋的決議出來太晚,曾經的3C合格的如今90%都已經不合格,市場上還有大批貨物不知道如何處理,讓他們都損失不小。
因為前期車企們生產出來的大批不合格的電動車,沒有辦法進行銷售。全部壓制庫存,導致車企們不願承擔相應的損失,經過車企們協商一致將研發新規的“專家組”告上了法庭,希望能挽回經濟損失的權利。
有網友稱,電動車作為人們最基本的出行交通工具,為了環保不能不讓人騎車啊,不解的是為何摩托車沒有被限制,確實難以服眾,在這次官司中當然義不容辭的支持車企。
也有網友表示,電動車被千萬家庭使用了幾十年,如今因為新國標給人們出行帶來了不便,支持車企的做法,但是新規也讓交通安全有着更好的保障,對於安全還是不錯的。
那麼,關於電動車企的做法,各位網友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