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外賣專屬“座駕”還須國家標準“護駕”
本文轉自【工人日報】;
據3月9日《光明日報》報道,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兼顧快遞外賣專用電動車行駛安全和實際市場的需求,在對車輛進行統一外觀標識、規範管理的同時,加快相關團體標準出台,並上升為國家標準,讓快遞外賣行業擁有自己專用的交通工具。
眾所周知,目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仍為快遞外賣等行業解決交通“最後一公里”的最佳選擇。然而,由於缺乏制度規範,絕大多數快遞外賣專用車往往處於車無牌、人無證的“裸奔”狀態,在擾亂交通秩序的同時,也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基於此,2019年12月,深圳在全國率先對快遞外賣專用車實行記分管理,一季度內累計違法記滿12分將被納入黑名單,禁止入職民生行業。這種管理模式有一定探索和示範意義,此番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加強對快遞外賣行業交通工具的管理,顯然更具普適性。
事實上,針對快遞外賣專用車,還有一些城市採取了化堵為疏、放管結合的舉措。比如,北京等地就通過為快遞電動自行車“上户口”將其納入統一管理,統一車身顏色、標識、編碼等,濟南要求所有快遞騎手必須考駕照。然而現實中,快遞外賣小哥配送時走機動車道、逆行、衝禁令、超載、未戴安全頭盔等問題仍不時發生。
可見,快遞外賣專屬“座駕”還須國家標準“護駕”,要保證每一輛快遞外賣專車以合法身份上路,同時實現相關服務更高效、安全地覆蓋。比如,明確車輛的產品分類及編碼、基本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廂體要求等技術條款,同時應從改善騎手工作條件出發,在細節設計上突出車輛省力、舒適、高效、安全等。
各地應出台相關辦法,規範快遞外賣車輛管理,為其在城市及農村通行、臨時停靠作業,提供必要的便利,並賦予必要的道路使用權;有關部門應加強行業管理,引導快遞外賣企業對車輛實施“一車一人、一號一標”等規範化管理。既要保證車輛專門從事快遞外賣收發、配送業務,又要嚴厲杜絕和打擊“山寨”車從事非法營運,在“限速”方面也要把住源頭,在生產使用環節實行限速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