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法院源頭化解貧困羣眾法律難題
法院審判執行不含糊,但當我們遭遇扶貧對象,切實解決貧困羣眾遇到的法律難題時,卻不那麼簡單需要多方配合,共同努力。
近日,林甸縣法院東興法庭聯合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和村民委員會,共同對3起涉及建檔立卡貧困户的供水合同糾紛案件進行調解,多方努力使案件在源頭有效化解。
東興鄉新勝村農户種植的稻田,是由林甸縣引嫩灌區管理總站供水灌溉的。因部分農户未給付稻田水費,管理總站向東興法庭起訴。法官瞭解到,這其中有部分農户是建檔立卡貧困户,引導並建議管理總站採取訴前調解方式解決。
6月22日上午,東興法庭法官邀請人民陪審員、鄉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村民委員會委員來到3户貧困村民家中,瞭解他們欠繳水費原因,當場組織了調解工作。
經過調解,管理總站負責人逐户提出了減免、緩交的調解意見。建檔立卡貧困户王某海是其中之一,欠40畝田地灌溉用水費用800元。王某海是弱勞動力貧困户,現撫養一個正在唸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家庭生活困難。管理總站提出減免至500元意見,王某海當場交付了水費。其餘2户欠繳水費的農户,也與管理總站達成了緩交的調解協議,管理總站當天向法庭申請了調解協議確認。
我們家有很多開銷,還得想辦法來解決。法官下鄉來替貧困户處理事兒,水費能減收,我很感動。貧困户王某海激動地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