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少年的你”撐好網絡“保護傘” | 新京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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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中國未成年網民已突破1.91億。圖/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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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經7年討論、兩次公開徵求意見後,中國第一部專門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終於落地。
10月24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公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共7章60條,並明確強調“實行社會共治”,旨在通過“社會總動員”方式,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當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在網絡空間受到侵犯時,通常帶有損害擴散迅速、受害範圍廣泛、受害時間持續、受害人數眾多、受害方式隱秘等特點,既需要強調各方齊抓共管、各履其職,也需要有常態化的機制和制度予以保障。相信隨着條例深入實施,各種網絡亂象將得到強有力的清理整治,塑造出更有利於未成年人的網絡生態。
據統計,截至2023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已達10.79億,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1億。生長於移動互聯網時代的青少年,網絡成為未成年人進行社交的常用空間,也成為其成長過程中的一大變量。有的未成年人沉迷於網絡不能自拔,淪為網癮患者;有的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欺凌,在流言蜚語中身心創傷,甚至走上不歸路;有的未成年人隱私信息被竊取,被不法分子威嚇要挾。
對於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此前《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主要是原則性規範,難以做到細緻入微、面面俱到。而且,相關法律條款過於分散,也不利於實際操作和把握,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執行的效果。
而這部專門條例出台,則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實現了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規定“一法集成”,更有利於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較好地解決法規散落、效力不均等弊端。
近年來,網絡欺凌作為一種新興的欺凌類型受到廣泛關注。網絡欺凌,既有傳統欺凌的傷害性、重複性和力量不均衡性,還具有匿名性,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甚至危害生命安全。
此前,深圳警方就曾查處了一起網絡欺凌案件。某網絡公司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通過隨意編撰、爆料各類虛假信息,讓不堪困擾的被欺凌青少年花錢刪帖。最終,公司負責人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其團伙成員也被依法懲處。
針對這些現實問題,此次條例也細化了多項條款,壓實了平台“守門人”責任。比如,明確平台必須建立網絡欺凌預警機制,且每年鬚髮布專門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公眾評議監督等。
此外,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也被納入此次條例重點保護的射程範圍。
今年7月31日,在沒有對未成年受害者個人信息進行處理的情況下,相關民事糾紛判決書就被上網公開,讓被性侵少女受到“二次傷害”。
根據此次條例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請求行使查閲、複製、更正、補充、刪除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權利;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發佈的個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應當及時提示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等。
此次條例,不僅強化了家長的監護職責,以義務性條款的方式督促家長等監護人切實保護好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而且要求平台的“前置性”防範舉措,有利於實現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貼心”保護。
加強未成年人法律保護,網絡是不容忽視的主戰場。《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出台,意味着國家立法持續“下探”,進一步織密法律藩籬,並形成社會共治,為孩子們帶來一方更健康安全的成長天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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