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三個部門規章。其中,《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將從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從上圖中可以看到,共有9項非法駕駛行為的記分值將降低,其中有一條為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記分值由此前的12分降低到9分。另外,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分值由12分降低到了6分。
車叔認為,上述兩種違法駕駛行為記分值下降並不合理,首先遮擋號牌應該分為故意和非故意,雨雪天氣車上很容易沾上污泥,駕駛員自己也可能沒有注意到,這種情況就是非故意的,從輕處罰也能理解,但是故意遮擋號牌就屬於惡意違法行為,也許故意遮擋號牌就是為了接下來繼續去做其它違法的事情,所以應加大處罰力度。
此外,第8條“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説直白一些不就是肇事逃逸嗎?難道這種行為也能夠被諒解?難道這不是在縱容不遵守交通法的駕駛者?這種違法行為的記分值下降屬實是不能讓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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