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確2021年企業三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為落實《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一養老保險政策的若干意見》(遼人社〔2020〕23 號)"核定繳費基數按照當年公佈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執行,不再實行‘社會保險年度’"的規定,按照省人社廳、省社保中心和市人社局的部署,大連市社保中心就做好 2021 年度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和補差工作發佈通知。
調整原則——
(一)基數核定原則。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我市企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 17127 元 / 月作為上限,以 3284 元 / 月作為下限。無法認定工資總額的用人單位,以 5709 元 / 月作為繳納職工三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
(二)調整人員範圍。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的企業單位職工,若今年內發生關係調轉,原則上應以在現單位參保繳費開始時間作為補調基數的起始時間。已辦理待遇計發、喪撫待遇領取、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個人賬户一次性返還等業務的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不再重新核定(補繳)。
補差原則——
(一)養老保險補差。原申報月繳費工資低於下限 3284 元 / 月的,從 11 月起按 3284 元 / 月申報繳費;原申報月繳費工資高於上限 17127 元 / 月的,從 11 月起按 17127 元申報繳費。同時,補繳今年首次參保繳費月(最早為 1 月)至 10 月因基數調整產生的養老保險月繳費差額。原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在 3284 元至 17127 元之間的,繳費基數不變,不補繳差額。
(二)工傷、失業保險補差。補差原則同養老保險一致,補繳差額業務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不需要重新申報繳費工資並申請補差,系統將自動根據已申報的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作重新核定三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同時自動生成養老差額補收數據。原則上補差"參與單位結算"(差額補收與本月應繳一筆賬),參保單位按常規繳費流程,辦理應收核定即可。
其中,對於今年內存在欠繳且應收核定數據已發送税務部門的,欠費實繳後按單位單獨補調基數;不在上述調整人員範圍的,可依申請進行調整補繳,具體可到當地社保窗口諮詢辦理。
其他未盡事宜可諮詢人社政策服務熱線 12333 或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