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8月12日發佈公告稱,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保險公司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核心要素、發行管理等規定,通知自2022年9月9日起實施。
人民銀行官網截圖
通知提到,保險公司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當觸發事件發生時,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實施減記或轉股。保險公司減記和轉股的觸發事件包括持續經營觸發事件和無法生存觸發事件。持續經營觸發事件是指保險公司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30%。無法生存觸發事件是指銀保監會認為若不進行減記或轉股,保險公司將無法生存;或相關部門認定若不進行公共部門注資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保險公司將無法生存。
人民銀行表示,推動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是進一步拓寬保險公司資本補充渠道、提高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水平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增強保險公司風險防範化解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也有利於進一步豐富金融市場產品,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穩妥有序組織保險公司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發行,持續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同時持續加強對保險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督管理,提升保險公司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記者張千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