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銀行理財因業績基準遭罰!最新分析來了
中國基金報記者 吳娟娟 見習記者 周倬睿
近日,銀保監會對四家銀行金融機構開出總計1040萬元的罰單。值得注意的是,罰單顯示的案由中首次出現對機構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不規範予以處罰。
對於銀行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指淨值型理財產管理人根據過去業績、同類型產品的歷史業績等計算得出預期目標收益率,對於投資者而言,業績比較基準的作用是給投資者一個關於該產品未來收益的預期。
業內人士表示,資管新規打破剛兑後包括銀行理財之內的資管機構不能承諾收益,即業績比較基準不能代表實際收益率。不過,投資者多會依據業績比較基準做出投資決策。業績比較基準若設置不合理可能誤導投資者,業績比較標準規範化才能保障投資者利益,促進銀行理財行業的規範發展。
業績比較基準首遭罰單
近日,銀保監會對四家銀行金融機構開出總計1040萬元的罰單。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的罰單裏首次對機構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不規範予以處罰。對此,銀保監會官網的具體表述為:“突出使用絕對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單獨使用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
2021年5月28日,銀保監會發布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要求,不得“使用未説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的業績比較基準,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
一位銀行資管部人士告訴記者,“突出使用絕對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可能涉及的違規情況是在理財產品的推介材料中將業績比較基準以一個絕對數值的形式呈現,且該數值在推介材料的宣傳中位置醒目且字體巨大。
“根據監管要求,銀行理財產品在使用業績比較基準時,需要對業績比較基準制定的方法論、推導過程等予以説明;如果產品有歷史業績,推介材料需要説明該產品過往歷史業績中的最好業績、最差業績、平均業績等。但在現實中,業績比較基準説明在推介材料中可能比較隱蔽、網頁端的入口可能比較深,導致投資者看不到、找不到,這就會造成投資者只看到一個絕對數值業績比較基準的情況。”該人士稱。
對於“單獨使用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涉及的違規情況,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表示,“可能是在產品説明書沒有説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這個可以從農銀理財去年的產品説明書和今年新版的差異可以明顯看出。”
新版説明書
舊版説明書
業績比較基準:
小小一行字,藴含大學問
據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介紹,現行銀行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主要有以下形式:絕對值、區間值、掛鈎指數、不設基準。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也表示,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多采用“單一數值型”和“區間數值型”兩種方式對業績比較基準予以展示。
對於單一數值型的業績比較基準,例如:“業績比較基準3.5%”。周毅欽認為,這種方式簡單、直觀,計算超額業績報酬也非常方便,但這種報價方式存在過於剛性的問題。
“儘管銀行理財產品以固收類產品居多,但是市場行情瞬息萬變,一款三年期的理財產品,如果三年內降息累計1.5%,期末產品的收益真的還是不變的嗎?此外,底層資產中含有一部分權益類資產的話,其業績基準也難以一個絕對數值刻畫。”周毅欽稱。
對於“區間數值型”的業績比較基準,例如:“業績比較基準2.8%-3.8%”。周毅欽認為,這種方式更為謹慎保守、攻守有序、給管理人留下了充足的台階。
一位投資者則告訴記者:“如果銀行給出的業績比較基準是一個區間,總體而言我認為在區間內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連業績比較基準的下限都達不到時,我就不太能接受了。”
談及銀行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作用時,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表示,一方面它是管理人超額業績報酬或浮動管理費的收取門檻,關係到超額收益在管理人和投資者間的分配。另一方面,由於習慣和歷史沿革,很多投資者有意無意地將業績比較基準和未來收益相聯繫,部分理財機構可能用業績比較基準影響投資者決策,進而對理財產品銷售規模產生重要影響。
業績比較標準亟待規範化
既然投資者認為業績比較基準區間,是未來收益的指引,那麼銀行理財是如何定價業績比較基準的呢?
對此,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表示,定價考慮的因素一是測算的合理收益,二是市場資金價格,三是同業比較。
周毅欽也表示,理論上來説與貨幣市場行情、產品投資的非標產品收益率、產品封閉期限等多種因素有關;但現實中的定價還存在同業競爭報價、互相觀望、水漲船高的情況。
一位銀行個金部人士也告訴記者,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會就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與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進行對比,“客户會問我們,為什麼你們的產品比某某銀行的預期收益率低?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中,我們的資管部在設置業績比較基準時肯定要參考同業的情況,如果比別家低,我們怎麼賣的動?”該人士稱。
談及業績比較基準的區間範圍的合理寬度時,業內人士表示應當結合產品屬性和產品封閉期限來看。具體而言,對於底層資產裏含有權益類產品、封閉期限較長的理財產品而言,業內人士認為設置較寬區間的業績比較基準具有合理性;而對於固收類、封閉期較短的產品設置較寬的業績比較基準則涉嫌虛假宣傳的可能。
周毅欽表示,對於固收類的產品,在產品建立初期,發行部門就應該對其未來的回報就有比較明確的預期。“對於固收類產品,機構對它的業績比較基準設置一個較寬的區間就不太合理。集中投資固收類資產,且期限又比較短的情況下,使用較寬的區間業績比較基準存在為了營銷目的而刻意營造一個較高收益率上限假象的嫌疑。” 周毅欽稱。
“就有利於銷售而言,理財機構有設置較高業績比較基準的衝動。為了平衡這種衝動,在事後計算業績達標率就尤為重要”,為此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統計銀行理財業績達標率,數據顯示,該院統計的25家理財機構的開放式淨值型產品2022年二季度業績下限達標率平均為80.07%,業績上限達標率平均為63.24%;就統計的23家理財機構的到期封閉式淨值型產品而言,2022年二季度的業績下限達標率平均為82.60%,業績上限達標率平均為74.41%。
業績比較基準頻頻下調
近日,再有多家銀行及旗下理財子公司下調業績比較基準。中銀理財、招銀理財、光大理財、交銀理財等多家理財子公司紛紛下調旗下部分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部分產品的業績基準下限下調幅度甚至達到60個基點。
談及下調業績比較基準的原因,銀行理財40人論壇研究部表示:“調整多是市場行為,主要原因是市場收益率的波動和權益市場的調整,但也有以前定得過高經常不能實現而被迫下調的。”
另有業內人士則認為,下調業績比較基準與其在制定時就存在的同業間互相觀望、水漲船高的不理性的定價方式有關;同時監管方面也在加強對業績比較基準的監督和指導,引導行業科學理性地設置業績比較基準;此外,市場利率處於下行通道的客觀環境也讓理財產品不得不下調業績比較基準以降低投資者的心理預期。
“業績比較基準設置時的同業競爭,客觀上導致了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被迫’抬高。下調業績比較基準一方面是監管在引導,當銀行或者理財公司的實際業績和業績比較基準偏離很大時,監管就不再允許把業績比較基準定得那麼高;另一方面,銀行相關機構也面臨比較大的輿情壓力,之前也出現了投資者向銀保監會投訴理財產品的實際業績與業績比較基準相差太大的情況,因此機構也會主動下調業績比較基準,以此降低投資者的心理預期,從而控制輿情事件的風險。” 一位業內人士稱。
周毅欽表示:“下調業績比較基準是給現在這種不理性的定價方式降降温、降降火。從長期來看,業績比較基準下調是必然的趨勢,特別是現在在一個低利率的環境之下,下調業績比較基準將是個必然趨勢。”
“從整個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來説,我們銀行理財產品現在採用的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定價業績比較基準本身是不合理的。我們未來的業績比較基準應該像公募基金一樣,採用相對的指數方式來展示。這樣的業績比較基準將是一個動態的數值,能更加貼合市場真實的利率環境,從而反映真實的收益回報。” 周毅欽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