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正全面護航前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該紀檢監察組與證監會黨委持續開展溝通會商,推動證監會立足監管職責定位,調整完善相應制度和流程,並將保薦業務監管等重要公權力的監督作為工作重點,督促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和行業協會進一步聚焦保薦業務從嚴監管。
近日,證監會集中公佈了海通證券、財信證券、華西證券、中山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因投行業務及從業人員違規被處罰的信息,涉及對發行人核查不充分、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違規行為。為推動規範保薦機構履職盡責,保障註冊制改革順利推進,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加強政治監督,督促證監會強化監管職責,壓實保薦機構“看門人”責任。
壓實保薦“看門人”責任,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護航註冊制改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8日報道顯示,為推動規範保薦機構履職盡責,保障註冊制改革順利推進,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加強政治監督,督促證監會強化監管職責,壓實保薦機構“看門人”責任。
近日,證監會集中公佈了海通證券、財信證券、華西證券、中山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因投行業務及從業人員違規被處罰的信息,涉及對發行人核查不充分、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違規行為。對此,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在督促證監會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的同時,推動修訂完善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建立處罰信息集中公示機制,明確每季度集中向社會公佈投行業務處罰信息,實現監督與監管同向發力,推動保薦機構歸位盡責。
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不僅是審核重點、方式和分工的優化,還需要配套建立發行人質量、發行價格與節奏的市場化約束機制。“在這一變化下,保薦機構的履職盡責能力成為註冊制改革配套機制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該紀檢監察組與證監會黨委持續開展溝通會商,推動證監會立足監管職責定位,調整完善相應制度和流程,並將保薦業務監管等重要公權力的監督作為工作重點,督促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和行業協會進一步聚焦保薦業務從嚴監管。
“問題是監管的重心,也是監督的重點。”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該紀檢監察組將繼續緊盯“一查就撤”“帶病闖關”等問題,持續推動證監會進一步完善基礎制度、加強監管執法,確保註冊制改革平穩推進。
又有券商收罰單
5月7日,證監會發行部發布了四份行政監管措施,兩份和海通證券有關,涉及海通證券及其四名保薦代表人,主要問題是項目披露信息與保薦材料不一致;兩份和兩家上市公司相關,分別為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星光農機)和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方正電機),主要問題為信息披露不一致。
證監會發現海通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江煌、張舒在保薦方正電機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問題,方正電機於2021年1月11日報送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中,發行預案披露的認購對象卓越汽車有限公司的間接股東中車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權結構,與發行保薦工作報告載明的中車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權結構不一致。
在另一單星光農機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海通證券和另外兩位保薦代表人李明嘉、朱文傑也存在相同的問題,星光農機於2021年2月1日報送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中,發行預案披露的認購對象浙江綠脈怡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間接股東中車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權結構,與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中載明的中車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權結構不一致。
證監會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海通證券及上述四位保薦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這並非海通證券今年收到的首張行政監管罰單,4月6日,證監會官網發佈對海通證券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海通證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等程序,走訪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於形式等。此外,在擔任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收購上海宏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權財務顧問過程中,未對上市公司存貸雙高、標的資產相關方在上市公司實控人關聯企業繳納社保等異常情況保持必要的職業審慎並充分核查,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曾在4月6日公佈了29條投行業務違規處罰信息,涉及中山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海通證券、中金公司、國金證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中信證券和五礦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多和IPO業務相關,包括對發行人核查不充分、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盡責督促發行人等。相應的,負責承銷的保薦代表人也受到監管談話、警示函監管措施等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曹立媛
來源:作者:證券時報 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