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應本報記者提問:在12條負面清單以外,學校和老師可以大膽推薦課外讀物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4月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教育部今天印發了《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新聞通氣會上提問:《管理辦法》出台後,是否會出現學校和老師不敢為學生推薦書目的現象。教育部教材局一級巡視員申繼亮回應稱,《管理辦法》明確了推薦原則和推薦標準,列出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課外讀物的12條負面清單,“只要把住這些要求,就可以大膽推薦了。”

申繼亮介紹,在文件出台之前,教育部在調研中發現,部分學校和老師擔心,現在中小學生的讀書量本來就不大,《管理辦法》的出台有可能會影響到中小學的課外讀書活動。“其實《管理辦法》一方面是要規範、把關,另一方面要創造鼓勵讀書的環境和條件。”申繼亮説,有了12條負面清單,老師再進行推薦的時候就非常明確所推薦的書目是否合適了。

另外,文件中反覆強調,學校要採取一些鼓勵讀書的活動,設立讀書節和一些與讀書相關的文化建設方面的項目,推動書香校園建設。

“從總體情況看,我們現在中小學生課外閲讀是非常不均衡的,有的學校、有的地區的學生讀得比較多,有相當一部分地區,特別是一些欠發達地區,有的學生一年讀不了一本兩本的課外書。這一方面是閲讀資源的問題,與經濟發展程度有關係,但是最重要的是學生閲讀習慣的培養問題。“申繼亮説,因此讓孩子喜歡讀書、怎麼讀書,還是有很多工作要做。

據瞭解,教育部列出了“戲説黨史、國史、軍史”“ 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等12條負面清單,《管理辦法》提出,存在“負面清單”中的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

(一)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污衊、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説黨史、國史、軍史的;(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醜華內容的;(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四)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五)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六)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七)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十)存在科學性錯誤的;(十一)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十二)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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