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行政隸屬、打破行政邊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又邁出了一大步。9月24日、25日,浙江、上海、江蘇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分別表決通過《關於促進和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從10月1日起,《決定》正式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執委會開始行使省級項目管理權限。這是滬蘇浙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為保障重大國家戰略實施,首次就示範區建設同步作出法律性問題決定。
重點推動先行啓動區建設 “決定出台具有重要意義,是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的需要,也是保障示範區執委會依法行政的需要。”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説。《決定》共七條,篇幅不到1500字。其中,第五條是授權條款,也是決定的核心條款,即授權示範區執委會行使省級項目管理權限。 省級權限下放後,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如何對重大項目進行決策、管理? 根據《決定》,上海市會同浙江省、江蘇省聯合成立的示範區理事會,將作為示範區建設重要事項的決策平台,負責研究確定示範區建設的發展規劃、改革事項和支持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而兩省一市共同設立的示範區執行委員會,作為示範區開發建設管理機構,將負責示範區發展規劃、制度創新、改革事項、重大項目和支持政策的研究擬訂和推進實施,重點推動先行啓動區相關功能建設。 根據《決定》授權,示範區執委會負責先行啓動區內除國家另有規定以外的跨區域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管理,聯合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政府行使先行啓動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批權。 為什麼需跨區授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副主任張忠偉解釋,當前,兩省一市重大項目審批權限層級不一,在江蘇吳江可能需4級審批,浙江嘉善或許需3級,上海青浦則是2級,“同一個區域,項目審批程序不同,對示範區來講首先要標準化。” 張忠偉用了一個比喻:一套房的3個房間以往住了三家人,各自不同裝修,現在要住進同一家人,需要重新裝修,這就需要統一規劃,以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特別是涉及跨區域的項目如互聯互通,以往是分別審批、兩套方案、兩支施工隊,如能授權給示範區執委會進行統籌考慮,就有利於提高建設效率和品質。 法治保障落實“一張圖” 《決定》的立法工作為何得以順利推進?在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看來,重點在地方立法協同的“協”字上做文章、在“同”字上下功夫。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任亦秋説,《決定》的出台開創了區域協同立法的新模式。首先,共同研究立法問題和立法路徑。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多次開展專題調研。按照今年召開的長三角地區主要領導座談會確定的原則和意見,7月,在上海召開的長三角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就示範區法治保障工作進行了溝通和討論。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赴示範區開展聯合調研,溝通、協商立法路徑選擇。其次,共同研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請示、共同起草決定文本。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示範區法治保障有關問題請示,並根據答覆意見,共同研究起草決定草案、多次磋商修改其中主要條款,確保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在關鍵條款和內容的表述上保持高度一致。 丁偉表示,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研究,決定採用通過“法律詢問答覆”形式取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再開展地方立法協同的方式,共同作出示範區法律性問題決定。“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創新,開創了我國區域協同立法的先河。” “可以用三個關鍵詞來形容《決定》的出台:擔當、法治、創新。”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趙建陽認為,《決定》是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發揮法治引領和推動改革作用的生動實踐。 “這項立法充滿挑戰、沒有先例。”張忠偉表示,執委會將根據《決定》,加強統籌協調,會同兩省一市相關部門,儘快從項目協調推進開始,走向共同實施行動計劃,通過《決定》這一法治保障來落實“規劃一張圖、環保一根線、交通一張網、服務一個章”。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