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依法打擊冒名頂替入學行為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作出部署。

教育法是教育領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礎。據瞭解,此次教育法修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修訂的五個條款,豐富了教育的指導思想、凸顯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針、充實了教育內容,健全了“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的法律規範和制度要求,對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通知》強調,要深刻領悟教育法修訂對全面推進依法治教的重要意義,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與破解教育領域突出問題結合起來,深刻領悟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領會新修訂的教育法對保障教育公平、維護人民羣眾教育獲得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的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要切實做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一是健全黨對教育事業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黨的領導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機制,形成黨的領導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要按照新修訂的教育法第五條“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規範對黨的教育方針的表述,使黨的教育方針成為廣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詳、自覺運用的日常規範。三是依法推進教育改革發展。要將新修訂的教育法對教育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戰略地位的最新定位,自覺轉化為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規範,落實到教育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等各項教育政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四是着力維護教育公平公正。要堅持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教育政策,全面把握新修訂的教育法對冒名頂替行為違法情形、處罰辦法的規定,堅決依法打擊冒名頂替入學行為,依法完善考試招生的制度規範,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考試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義。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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