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1月7日電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7日消息,為規範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了《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規範》共九章六十七條,明確了機構與人員、質量保證與控制、廠房設施與設備管理、物料與產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委託生產管理、產品銷售管理等要求。
《規範》要求,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應當誠信自律,按照本規範的要求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現對化妝品物料採購、生產、檢驗、貯存、銷售和召回等全過程的控制和追溯,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化妝品。
質量保證與控制方面,《規範》要求,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追溯管理制度,對原料、內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確的批號管理規則,與每批產品生產相關的所有記錄應當相互關聯,保證物料採購、產品生產、質量控制、貯存、銷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動可追溯。
產品銷售管理方面,《規範》要求,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建立並執行產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實施召回工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或者其他問題,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產品,通知相關化妝品經營者和消費者停止經營、使用,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對召回的產品,應當清晰標識、單獨存放,並視情況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燬等措施。因產品質量問題實施的化妝品召回和處理情況,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國家藥監局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規範》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其廠房設施與設備等硬件條件須升級改造的,應當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級改造,使其廠房設施與設備等符合《規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