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臨沭法院:訴前調解,調“平”田地間的“坎”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近日,家住莒南縣的王某專程趕到臨沭縣人民法院,將一面寫有“公正廉明 執法為民”的錦旗送到人民調解員王統賽手中,對其公平公正、耐心的調解表示感謝。

2022年6月,王某和朋友朱某在臨沭縣合夥承包土地種植紅薯,王某提供經費,朱某負責選址和農作物的栽培、管理。但由於選苗、土壤不合適等因素導致紅薯產量低,加之受市場行情影響,除去投資成本後,此次合夥經營以虧損告終。對於損失承擔問題,雙方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王某遂訴至法院。

臨沭法院受理該案後,發現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認為本案有調解可能性,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委派人民調解員王統賽進行訴前調解。

田地間的“坎”如何調“平”?朋友間的情如何守護?合夥投資的責如何明確?這都是本案調解需要解決的問題。於是,王統賽第一時間與雙方取得聯繫。王某提出因相關投入均是其支付,按照雙方口頭協議,應由雙方各承擔損失的一半,朱某應向王某支付3.5萬元;可朱某對此不予認可,認為自己是為王某幫忙,王某還應支付自己勞務費。孰是孰非,雙方各執一詞,但都沒有拿出證據。

就在雙方爭執不下時,王統賽發現《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赫然寫着朱某、王某兩人的名字,便以此為突破口要求朱某舉證,使其最終不得不承認“是一起幹的”。

緊接着,王統賽趁熱打鐵,不斷從情、理、法角度説和,雙方當事人也漸漸體諒到相互之間的不易,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朱某向王某支付2萬元,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都表示滿意。這起源於田間地坎而來的糾紛得到成功化解。

今年以來,臨沭法院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台,推動調解工作縱向深入鎮街村居、橫向覆蓋相關行業組織,實現矛盾糾紛在法院和基層調解組織之間雙向分流,同時招聘1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駐庭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已向訴前調解組織分流案件4481件,調解成功3220件,近三分之一的糾紛解於萌芽、止於未訴。(王迪 石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