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屬實後最高獎勵十萬元-大眾日報數字報

□記者 田可新 報道

本報濟南訊 今年8月,《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發佈實施。日前,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其有關情況。

據瞭解,《暫行辦法》鼓勵通過暢通舉報渠道、建立獎勵機制等措施加強社會監督。濟南市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監督渠道,加大違規違法問題的公開曝光力度。去年以來,已累計檢查定點醫藥機構6292家次,暫停醫保協議88家,解除醫保協議24家,追回醫保基金4836萬餘元。當地進一步明確,對舉報欺詐騙保行為、提供相關證據及線索的舉報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獎勵。物質獎勵按照舉報線索中查實欺詐騙保金額的一定比例,最高獎勵10萬元。目前,已獎勵投訴舉報羣眾3人,兑現獎金10240元。

《暫行辦法》對醫保基金監管的範圍、職責分工、檢查程序、違規處理、社會監督等作了詳細規定,對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實施全過程監管。特別是圍繞“就醫”和“購藥”兩個主要環節,濟南市明確,對通過偽造醫療文書、財務票據、憑證等方式虛構醫療服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療費用結算等情形,將予以嚴懲。對有違規違約行為的醫保醫師、藥師,可分別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暫停或取消服務資格的處理,從制度上堵住醫保基金“跑、冒、滴、漏”。

濟南市醫保局局長李文秀表示,該局將細化醫保服務協議條款,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履行定點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持續形成對欺詐騙保行為的嚴打高壓態勢。同時,健全定點醫藥機構退出機制,增強協議的約束力,切實把住醫保基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統籌協調基金監管工作,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開展重大案件查處工作,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與公安、衞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監管合力重點建立聯合檢查、線索移交、聯合懲戒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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