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觀評論員 楊晗
相關部門應看到司機選擇不避讓的深層原因
5月26日,一則司機拒絕給救護車讓路的視頻火爆網絡。從視頻中可以看出,救護車司機曾下車與前車溝通希望其讓行,但前車司機擔心違章,拒絕讓行。隨後,交警對小車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法處以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5月28日紅星新聞)
不得不説,交警罰得好。大家都知道,救護車一般與時間賽跑,分秒必爭,在路上浪費的每一分一秒對病人來説都可能生死之差,所以開車時避讓救護車,為病人讓出生命通道是理所應當。交警的處罰證實了車輛避讓救護車行為的正當性,也給其他希望助人為樂的司機增添了底氣。
不過,在譴責前車司機不將拯救生命放在首位的同時,我們還應該關注,她為何做此選擇。事後救護車司機表示,他提示前車讓道時,對方向前走了一點,但因為急救車車型較大,所以無法通過。明明想讓行最終沒有讓,是因為“不敢闖紅燈”。從兩人的爭吵也能看出,前車司機的顧慮是,處罰就算能取消,過程也一定很麻煩,還不如現在就遵守交規,紅燈停綠燈行肯定沒錯。
實際上,不只這位車主,生活中的很多人面對這種情況也會不知所措。一部分人是因為“不敢”:壓根不知道避讓行為產生的違章記錄可以依法消除;另一部分則是“怕麻煩”:雖然知道違章記錄可以消除,但擔心申訴過程費時費力。有車主就表示,此前避讓救護車後,各種證明材料讓人跑斷腿,申訴過程漫長、程序繁瑣,實在讓人頭疼。説到底,遇到救護車,大家都願意避讓,但是如果涉及違章,事關自己的時間和金錢,最後究竟讓還是不讓,大家心裏都要權衡一下。
交警的處罰結果對所有車主來説,都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救護車讓行,不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義務。同時,避讓救護車是不受一些交通標誌等限制的,只要有條件、確保安全就行。也就是説,司機為避讓救護車,即使闖了紅燈,也不會受到處罰。但是如果明明能讓,卻不讓的,則需受到處罰。
同時,此次事件絕不能止於對前車司機的批評與處罰,而要成為一個警示,相關部門應看到司機選擇不避讓的深層原因。在教育這位司機的同時,宣傳部門不妨藉此機會對更廣大的司機羣體進行普法教育,消除司機的各種疑惑和擔憂,讓司機碰上這種選擇時,不用再考慮孰輕孰重,而是大膽避讓。
此外,有關部門也應留意部分羣眾反映的違章記錄難以消除的疑慮,主動簡化申訴流程,保障司機的合法權益。一方面,通過大數據等方式主動識別避讓行為,讓數據走在人前面,第一時間免除相關車輛處罰。另一方面,對於數據無法識別的違法行為,應主動簡化申訴手續和流程。相信申訴流程通了,救護車的生命路才能更通暢。(楊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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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陳若松
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