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户使用範圍將擴大
2月1日起
《健全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施行
7月1日起
個人賬户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02版
2月1日起
《健全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施行
7月1日起
個人賬户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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