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不履行?看法院怎麼做!
執行工作關係着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終實現,是司法公信力的最終體現,可是執行難的現象依然存在。
近日,吉林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受理了一起執行標的34200元的案件,楊某申請強制執行陸某給付運輸費,執行局劉欣法官首先對其線上財產進行了凍結,但凍結金額與申請執行款仍有差距。執行法官又主動多次聯繫陸某,陸某每次都承諾還錢,可是卻一拖再拖,最後竟玩起了“失蹤”,電話不接、微信不回。
執行法官見其惡意逃避執行,立即依法對其進行了拘傳,執行幹警告知因其違反了財產申報制度和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若其今天不履行還款義務,將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並就即將採取的措施做好了準備工作。
最終陸某主動聯繫其家人,將剩餘的執行款打到法院執行專户。
法官提醒:現今法院針對惡意逃避執行有很多方法,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等,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還可追究刑事責任。不管何種強制措施,其立法的本意也是通過間接的限制手段敦促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希望每一位被執行人能夠做到誠實守信,積極履行。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李易書通訊員陸陽
圖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