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60萬的豪車,還沒見到就成二手車,4S店:撞壞那也是你的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綜合

有些奇葩的事雖然很少發生,但並非不會出現。就拿買車來説,大多數人去4S店肯定都是想買新車,可是如果交了新車的錢買到一輛二手車,恐怕任誰都不願意。

江西南昌的黃女士,她前段時間在當地的保時捷4S店訂了一輛汽車,落地之後大概花了160多萬。不管是從品牌還是從價格上來看,這都是一輛好車,可是它的售後卻讓人有些不太滿意。

7月11日的時候,黃女士接到了銷售人員的電話,被通知去4S店取車。但走到4S店之後,她看到的卻是一輛被剮蹭了的汽車,這輛汽車有一大半面積的車漆都被刮掉了,可以説是跟新車毫不沾邊。

銷售人員看到黃女士的時候告訴她,這本來是給你提過來的汽車,只不過在挪動的時候,被工作人員不小心給剮蹭了。黃女士看着這輛汽車也覺得非常心疼,她説真是太可惜了,我等了那麼長時間才見到我的汽車,這次還不知道要再等多長時間呢。

誰知這時候銷售人員卻説了一句:你不用再等了,這輛汽車就是你的。這讓黃女士有些不解,她又再次跟銷售人員確認了一下,原來對方是真的想把這輛汽車賣給黃女士,並且還是她當時籤合同的新車價格。

黃女士也覺得有些可笑,她並不是第一次買車了,但從來沒聽説過有哪家4S店會明目張膽地把一輛事故車,當成新車賣給消費者。黃女士當場就拒絕了,她説自己都還沒有見過這輛汽車,也沒有拿到鑰匙,憑什麼讓她接手一輛事故車?

這時候銷售人員説,這輛汽車本來就是給黃女士預定的,雖然在挪動過程中被剮蹭了,但已經放款,那也就代表着交車手續完成了。汽車是在放款之後被剮蹭,自然不符合三包規定,他們能做的就是幫助黃女士免費修車。

黃女士認為4S店這是在欺負她不懂汽車,交車儀式都還沒有進行,而且她還沒驗車籤確認書,這算哪門子的交車完成。因此對於4S店的解決方案,黃女士是堅決不同意的,她説如果4S店堅持要把汽車賣給他,那她就會尋找其他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果然不出所料,4S店還是依舊要把這輛事故車賣給黃女士,而對方在無奈之下,也只好找到了記者來曝光這件事情。希望可以藉助輿論的力量,來幫自己解決和4S店的糾紛。

雖然目前事情還沒有解決,但我們可以先看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首先就是,4S店認為汽車已經屬於黃女士,這個想法到底是不是正確的?

根據《合同法》規定,在合同成立之前要先簽訂確認書,否則合同是不成立的。

雖然黃女士在這家4S店簽訂了購車合同,但她還沒有簽訂收車確認書,那這輛事故車的所有權,在法律上也就還不是黃女士的。既然還沒有完成交車流程,那4S店就有責任再給黃女士換一輛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