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到這樣一個社保問題,自己交了30多年的社保,現在已經60歲了,為什麼還不能辦理退休呢?
我們知道,只要滿足這兩項條件,那就可以辦理養老退休並且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一是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一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職工50歲,女性幹部55歲。
那麼,社保交給年限了,自己也60歲了,為什麼會出現不能辦理退休的情況呢?
原來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個人檔案上的出生年月,跟身份證上寫明的日期不符合,從檔案上記載的出生年月來看,還沒有達到60歲,因此才無法如期辦理退休。
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跟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時候,以個人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一般來説,個人檔案在辦理退休的時候,會起到這些作用:確定出生日期、確定是否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是否符合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確定是否是女性幹部還是女性職工,等等。
因此,檔案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很重要,如果你準備辦理退休的話,需要提前準備好,如果發現檔案中記載的信息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的,抓緊去補充證明材料。
最後,對於很多普通職工來説,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也沒有其他特殊的情況,那麼檔案就沒有那麼重要了,在找不到個人檔案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去正常辦理退休的,只不過你需要申請以實際養老保險繳納年限計算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