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赫巖)明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對交通違法有獎舉報範圍進行調整,新增“故意污損號牌”和“炸街”兩項違法行為舉報內容。
“故意污損號牌”和“炸街”是指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違法飆車,為市民反映強烈、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交通違法行為。新增兩項有獎舉報交通違法完成系統測試上線後,我市有獎舉報交通違法範圍將調整為12項。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兩項交通違法有獎舉報功能上線後,市民可通過“天津交警”微信公眾號的“天津交管服務直通車”小程序、“天津交通違法舉報”微信小程序,抓拍違法照片上傳至“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舉報平台”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後,公安交管部門將給予舉報人每起20元的獎勵,同一舉報人每月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元。
12項有獎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是:
1.機動車未按規定停放(佔壓盲道的)。
2.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3.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5.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的。
6.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7.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
8.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
(擅自改變機動車排氣裝置“炸街”的)。
9.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10.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11.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違法飆車的。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