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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啓油煙淨化設施被罰1.5萬元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綜合

本報8月21日訊(記者馮瑜)今天,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生態環境部門和城管部門日前聯手查處了一起餐飲企業違法排污案,是全市首例利用電量監控非現場執法手段查處餐飲企業違法行為案件。

日前,市生態環境局油煙環保監控系統顯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中餐廳電量監控系統報警。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該企業正常營業,但未開啓油煙淨化設施,產生的油煙未經淨化處理排放。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現場取證,後移交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經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這家餐飲企業只有一套油煙淨化設備,因設備故障,致無法正常使用。企業營業期間產生的油煙未經任何油煙設施淨化直接排放。

按照《山東省飲食油煙排放標準》規定:“無組織排放。未經任何油煙淨化設施淨化的油煙排放”、“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該企業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淨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淨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淨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之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我市探索建成了企業油煙環保監控系統,選取96家餐飲企業安裝了300多個電量監控點位進行試點。在廚房抽風機和油煙淨化設施位置各安裝一個電流互感器,當兩個電流互感器不同步感應時即發生報警,採用24小時實時在線,自動產生油煙淨化裝置不正常運行的報警信息,實現了遠程監管。通過彙總報警數據分析,鎖定問題餐飲企業的經營規律,實施精準現場檢查,並可及時發現餐飲企業不運行淨化設施的違法行為。同時,針對餐飲企業點多、面廣、分散的特點,創新了“事前預警、事中監管、事後執法”的監管模式,做到了無事不擾、服務企業,提高了執法效率,優化了執法效能。

此案中,生態環境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協調聯動,打擊了違法行為,有效促進了餐飲油煙的聯合治理,為其他部門在事中事後監管中發現違法行為的處置起到了示範作用。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