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ASIC公示法院就PSAPL違反客户資金義務而作出的罰款裁定

由 時愛蘭 發佈於 綜合

  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ASIC)今日(8月5日)發佈公告向公眾披露Pershing Securities Australia Pty Ltd (PSAPL)一案裁定結果-因違反客户資金義務於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被判處總罰款40,000澳元。

  PSAPL承認其違規行為違反《2001年公司法》和《2001年公司條例》的相關規定。包括:

  - 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間的約424天內,將客户證券國際交易的銷售收益從信託賬户轉入PSAPL的一般銀行賬户;

  - 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的共707天內,未能確保其收到的部分客户資金被存放在獨立的客户資金信託賬户中;

  此外,PSAPL同時承認這已是其第二次涉嫌違反相關法案條例,第一次違規發生於2017年8月21日未能將1,044.65澳元轉入一個信託賬户中。

  負責該案件的裁判官阿特金森(Atkinson)考慮到PSAPL屬於二次違規,決定對其判處總罰款40,000澳元,具體包括違反相關第s993C(1)條例罰款15,000澳元,違反相關第s993B(1)條例罰款25,000澳元。

  裁判官阿特金森在宣判時表示:“普遍的威懾力是非常需要的。即使被告在市場上獨樹一幟,但PSAPL必須明白,立法要求的重要性及遵守的必須性。”而PSAPL也是澳大利亞第一家因違反客户資金規定而被定罪的公司,該規定旨在通過確保客户資金與持牌人資金分開來保護AFS持牌客户的利益。

  ASIC專員卡西•阿穆爾(Cathie Armour)對這一決定表示贊成:“這個結果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息,即客户資金違規行為是嚴重的。客户資金義務保護了投資者,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並鞏固了澳大利亞金融市場的完整性。如果持牌人不認真對待這些義務,他們將面臨被刑事定罪的風險。ASIC將繼續密切監督這些法律的遵守情況,並對任何違規行為採取行動。”

  目前,聯邦檢察官(Commonwealth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已對此案件進行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