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在長沙市嶽麓區合能洋湖公館二期的多位業主撥打了12345市民熱線反映:由於該小區交付時彷彿實際面積小於起初購房時約定的面積,所以開發商當時與業主們約定,當房屋產權證下發後,會將多出的費用退還,而最近就是產權證發放的時間了,該小區的業主卻接到了小區物業通知:房產證上小於合同面積的金額差只能以衝抵物業費的形式退,而且需要簽訂一個同意確認書。
業主們認為,這原本就是自己的房費,物業的這種做法他們不理解也不能接受。
經過核實,該小區物業為開發商旗下企業,物業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是接到開發商通知後才將文件發送給業主。業主們提到,拖欠物業費是因為物業服務工作沒有做好,至今仍是開放式小區,所以從交付後,就引起了不少業主的不滿,因此存在着部分業主因為交付質量以及小區內的基礎設施等問題拒交物業費。
小區業主也將此情況反映給了轄區街道與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在掌握情況後也表示,退給業主的錢並不能用抵押物業費的理由來搪塞他們。並叫停了物業的這一行為,目前,物業方負責人表示,將會收集業主們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完善。
那麼,業主們的錢到底可不可以退呢?目前,開發商已經同意將部分業主的費用退還,對於欠繳物業費的業主仍然是將物業費補齊之後再進行退還。而對於這種結果,現場業主代表並沒有與開發商達成一致,屬地街道與社區表示,會繼續核實相關信息,並根據實際情況繼續做好調解工作,促成後續退費事宜。
【來源:金鷹955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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