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守護好人民羣眾每一分“保命錢”

由 勞新忠 發佈於 財經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最近,國家醫保局、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衞生健康委聯合召開全國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2021年醫保基金監管專項整治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貫徹實施工作。

醫保基金是人民羣眾的“保命錢”,關乎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目前,我國正逐步形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託底,其他保障措施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其覆蓋人數達13.6億人,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對維護人民羣眾健康權益、緩解因病致貧、推動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發揮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把新冠肺炎診療救治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並預付部分資金,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然而,醫保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欺詐騙保現象並不少見。2018年以來,全國各地醫保部門對欺詐騙保行為頻頻亮劍,開展專項整治、進行飛行檢查、曝光典型案例、聯合多部門追責、組建監管隊伍、開展智能監控……目前,超過1/3的省份成立了醫保基金監管專職機構,全社會逐步形成共同打擊騙保行為的氛圍。僅2020年全年,國家醫保局共接各渠道舉報線索6000餘例,經核查反饋,涉及金額1.7億元,共獎勵舉報人1133人次,發放獎勵金額214萬元。2018年以來共查處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73萬家,追回醫保資金348.7億元。

做好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佔醫保基金的違法行為,守護好人民羣眾的每一分“保命錢”。零容忍意味着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發現一起打擊一起。要讓監管制度“長牙”,用法治來保障和威懾欺詐騙保行為。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我國醫療保障領域首部行政法規。《條例》對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等使用醫保基金情形作出規範,針對各類欺詐騙保情形明確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並首次具體明確參保人的義務,為醫保基金劃定了不能觸碰的“紅線”,真正讓監管長出“牙齒”。除了法治手段,2018年國家醫保局組建後,便開始運用第三方專業技術力量、多形式檢查、開展有獎舉報等創新手段進行監管。去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智能監控、信用管理、綜合監管、信息披露和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等方面制度。這些制度將建構起行政部門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四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形成全領域、全流程的“守護網”,全面織牢紮緊醫保基金監管的“籠子”。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醫保基金監管面臨種種新挑戰。應對挑戰,滿足人民羣眾不斷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使每一分“保命錢”“救命錢”得到合理使用,將成為醫保基金監管長期而艱鉅的使命。只有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不斷創新方式方法,才能有效遏制多種多樣、不斷翻新的欺詐騙保行為。同時,還要加快推進公立醫院補償制度改革,完善醫務人員薪酬制度,從根本上確保規範診療、合理用藥,徹底堵住欺詐騙保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