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記者鬱瓊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税法》將於2020年9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12日從國家税務總局瞭解到,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國家税務總局起草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資源税徵管若干問題的公告(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公告明確了計算應税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扣減方法、納税人享受資源税優惠政策的辦理方式。納税人享受資源税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税人對資源税優惠事項留存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公告公佈了新的《資源税納税申報表》和《資源税納税申報表附表》,並附了詳細的填表説明。
據瞭解,2020年8月7日前,公眾可以通過國家税務總局網站首頁右側“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或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國家税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税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