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遠新材向深交所遞交招股書申請創業板上市。
此次光遠新材IPO上市計劃募集資金26億元,其中“年產7萬噸高性能超細電子紗生產線建設項目”、“年產1億米高性能電子紗智能化生產線項目”、“年產8000萬米高性能超薄電子補生產線項目”分別將投入募資12億元、6億元和5億元。
簡單來説,光遠新材主要希望通過上市募資實現產能的擴大,剩餘3億元募資則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2021年光遠新材全年營業收入也不過17億元,募資金額超過上年營收的1.5倍。另外,2021年公司全部電子紗產能僅為9.53萬噸,全部電子布產量也僅為1.96億米,而超薄電子布、超細電子紗等產品收入佔比非常小。
“過山車”式業績波動
光遠新材主要從事電子級玻璃纖維產品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電子紗和電子布是生產覆銅板、印刷電路板的關鍵基礎材料之一,因此公司的產品被廣泛的應用於消費電子、汽車電子、通信、家用電器、半導體封裝、航空航天等領域。
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光遠新材分別有47.34%、39.71%、33.7%和38.47%的收入來自電子紗銷售,同期電子布收入佔比則分別為52.66%、60.29%、66.3%和61.53%,整體上電子布對外銷售呈上升趨勢。
其中,電子紗經過織造可以形成電子布,進而被應用於覆銅板中,充當絕緣和增強材料。織造所用的電子紗越細,則電子布的厚度就越薄、檔次越高,厚度也是決定電子布售價的重要因素。
從光遠新材的收入結構來看,粗紗、厚布、薄布的佔比相對較高,報告期內公司粗紗銷售佔比由19.49%增加至27.91%,細紗和超細紗收入規模不斷下降。電子布方面則以薄布為主,報告期各期收入貢獻比分別為29.24%、37.98%、37.78%和38.01%,逐期增加。
整體上看,報告期各期,光遠新材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8.04億元、8.33億元、16.33億元和3.71億元,同期公司實現歸母淨利潤分別約為-4161.4萬元、-742.2萬元、5.29億元和6129.1萬元,其中除了2020年扣非淨利潤虧損3535.57萬元,其餘年份非經常性損益佔比不大。
2020年和2021年光遠新材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率分別為3.58%和96.04%,公司對此解釋為2021年受到下游新增產能投放及終端市場需求旺盛的影響,境內電子級玻璃纖維產品市場價格普遍大幅上漲,不過增長能否維持還很難説。
受下游短期內供需變動等因素的影響,光遠新材產品單價也出現大幅度波動,2021年公司絕大部分產品價格都大幅上漲,貢獻主要收入的粗紗、厚布和薄布產品單價增幅分別為71.58%、99.92%和72.42%。
不過,今年以來,電子紗、電子布的市場價格已有所回落,2022年第一季度,光遠新材粗紗、厚布和薄布的產品單價降幅也分別達到14.27%、31.05%和19.07%。市場因素造成的短期內價格變動確實能夠使公司業績大幅提升,但可持續性往往也不受控制。
報告期內,光遠新材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5.07%、14.36%、47.54%及29.38%,波動幅度較大,並且在2022年一季度出現大幅回落。
“金不換”的高薪總經理
據招股書顯示,光遠新材的前身是林州光遠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由李志偉、李廣元、焦松山三人出資設立,彼時公司經營範圍生產光伏玻璃、減反膜、TCO導電膜、低輻射玻璃、晶硅、薄膜太陽能電池模板。
其中,李志偉為李廣元之子,而焦松山所擁有的股權均是替李廣元家族所認繳並持有,直到2013年作價158.4萬元轉讓給寧祥春,作為對後者的股權激勵。2015年,焦松山又將持有的光遠新材27%股權轉讓給李衞平,將18.36%股權轉讓給李志偉,才將上述股權還原。
不過同月,光遠新材新增註冊資本750萬元,再次由焦松山代李廣元家族持有,兩個月後焦松山將其持有的光遠新材1.35%股權、1.24%股權分別轉讓給李志偉、李衞平,自此結束代持。
而除了股權代持之外,光遠新材還有一個“金不換”的總經理。在IPO之前光遠新材共有4名自然人股東,其中寧祥春以3.14%的持股比例為公司第五大股東,同時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及核心技術人員。
從招股書來看,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期間,寧祥春擔任南京玻璃纖維研究設計院副總工,2013年4月後加入光遠新材並任總經理至今,而光遠新材也隨着寧祥春的加入變更了公司名稱並將經營範圍轉向當下的電子紗、電子布等產品銷售。
而寧祥春對光遠新材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寧祥春是薪酬最高的高管,其2021年薪酬高達444.37萬元,是董事長李志偉薪酬的14.17倍。
另一方面,前面也提到,2013年寧祥春剛剛加入公司時,就以股權激勵的形式接手了焦松山代李廣元家族所持有的部分股權,總計以550萬元的價格獲得光遠新材5.5%的股權,150萬元來自寧祥春的自有資金,而剩餘的400萬則來自實控人李志偉所提供的借款。
不過該筆借款無需寧祥春實際償還,該筆股權激勵約定寧祥春在公司的服務期為16年,自授予日起滿5年後分12期解鎖,而每一筆激勵股權獲得解鎖的同時獲得對應比例借款的豁免。
此外,光遠新材上市還身背對賭協議,而對賭協議的核心要求之一則是,若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或公司總經理寧祥春離職或不在公司實際工作,則其有權要求李志偉等人回購其所持有的光遠新材的股權。
雖然光遠新材強調對賭協議的生效與否並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但不可否認光遠新材對寧祥春的依賴程度,而在風險提示中,公司也表示行業內企業對於人才的爭奪較為激烈,公司面臨着核心人員流失的風險。
本文源自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