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的養母
作為一個普通人,房子是立命之本,有自己的房子,能夠遮風擋雨就好,不管這房子花了多少錢買的,住在自己的房子裏才安心,才能安居樂業。
然而事實上,為養育一個從小就有肝病的非親生的兒子,許敏傾盡所有,到頭來還把自己的房子寫在養子的名下(當時以為是親生兒子)。現在養子走了,房產卻被過户到了曾經的兒媳婦熊磊名下,許敏夫婦無家可歸,租房住。
真是不勝唏噓啊。
無數網友都對許媽表示了深深的同情,一個母親,發自內心地愛過的孩子,最終沒能扛過命運的安排早早離世,她愛得太多,從來不知道給自己留一點點,導致到了現在竟然無家可歸,還因養子欠債。
這理,到哪都説不過去吧。
遺產由兒媳婦熊磊全部繼承
自從“錯換人生”當事人姚策過世之後,沒有撫養過姚策一天(注意,是一天都沒有)的親生父親就發聲了。
姚策生父郭希寬當天告訴記者,姚策的遺產由兒媳婦熊磊全部繼承。
郭希寬説:一切都聽兒媳婦的,畢竟以後是孫子去上墳,自己與妻子只是盡了父母的義務去補償孩子。至於姚策的遺產,他表示一分也不會要,一切都給兒媳婦和小孫子繼承了。
網友表示,郭希寬算老幾?沒有養過姚策一天,姚策生病的時候也沒為他花過一分錢,甚至在許敏求杜家為姚策,他們的親兒子捐肝治病,也被無情地拒絕了。
藉口是什麼?很可笑,杜媽説家裏沒一個好人了,唯一健康的郭爸不能捐肝,捐了就真的沒一個好人,他們還要養老,所以要留着好身體。
所以很多人覺得很奇葩了,這是你的親生兒子啊!你真的忍心不救嗎?如果姚策是許媽親生的,她一定會毫不猶豫為姚策捐肝的,事實上,若不是許媽“割肝救子”被醫院告知DNA不符合親生關係,“錯換人生”也不會曝光,也不會形成如今這樣持續熱議的場面。
所以説,可憐的姚策短短的一生竟然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拋棄了兩次,一次是剛剛出生,一次是臨終前。
不勝感嘆!正常人,有感情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普天之下哪個父母在危急關頭不是想用自己的命換自己孩子的命啊。
房子能追回來嗎?
廣大熱心網友最關心的一是真相,二就是許媽掏錢買的房子,現在落到了不懂感恩之心的熊磊手裏,房子能追回來嗎?
對於工薪階層來説,一百多萬的房子,重新再去買一套,實在是很難,更何況許媽夫婦現在還欠着債,再加上也不年輕了,買不起房子,難道到老都去租房住?
而這套房子,許敏是買給自己親生兒子的,當時並不知道姚策非親生啊。這就是悲哀的地方。
關於許敏夫婦的房子問題,大家都瞭解得差不多了。他們掏了半生積蓄五十多萬,許敏媽媽也就是姚策説的“姥姥”的二十萬,另外還有借的錢。
姚策生前曾經説過,這房子他會還給許敏,但一直沒還,後來改口説還給姥姥,也沒還。他走了,把自己的遺產留給了熊磊。
如圖。熊磊説:我還誰房子?我為什麼要還許姥姥?姚策只代表他個人,不代表我。
細思極恐。
姚策臨終關懷期間已經不能看手機了,所以有些事,有些話,是誰説的,誰做的,大家可以自行甄別。
一直致力於幫助許敏查找真相的義工團隊“佩鑫文化”昨天下午發文,提到了許敏房子的問題。
請看上面的截圖。
佩鑫文化稱:
許媽房款收回的使用法律條款,肯定不是張律視頻裏所説的(今天好像刪除了)。否則,會沒一個準確的訴訟時效。許媽收回房款的訴訟時效,必須是按重大誤解,且應該以2021年1月1日之前的老法條1年訴訟時效計算,而不是按2021年1月1日之後的90天訴訟時效計算(如果認為不對的,請全國任何法律人或法學家來本人微博發言)。
許媽在訴訟時效的最後一天:3月25日已經起訴要回房款。
不管是錯換還是偷換,熊磊必須將房款還給許敏(不動產以登記為準,當年登記了姚策的名字。許敏是要回房款,不是要回房子)。
許媽房款已經起訴並申請保全,這事不需要其他義工律師操心了。
由此看來,許敏可以不要房子,但被熊磊霸佔的房子值多少錢,她會追回房款。如果起訴後真的能拿回房款,也算是一種寬慰。
付出此生全部,最後如果老無所依,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現在幸好許媽還有親生兒子是一種情感的寄託,再要回房子就更好了。
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東野圭吾説: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該句是東野圭吾所著《白夜行》的書評,意指:無法直視太陽,因為太刺眼,越是直視,越是刺痛着無法睜開眼睛;不能直視人心,因為人性有很多幽暗面,越是深究,越會看清真相而失望至極、心灰意冷。所以人們説,千萬不要去考驗人性。
然而目前來説錯換人生一直在考驗着人性,之所以各位朋友每天都在關注這件事情,就是因為某些人已經觸碰到了人性的底線。
好好做人,不好嗎?
繼續坐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