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頌太平軍的時尚中,有的論文竟説:“太平天國婦女的解放是人類史上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為了論證這一觀點;不惜採取非學術的辦法,給古人扣政治帽子。將清代記述太平軍對待婦女之暴虐者,稱為“站在滿清反動統治立場的地主階級分子”,或乾脆稱為“反革命分子”。看來,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們記述的史料,也要使當代學人望而卻步。
幾十年過去了,當年印象還恍如昨日。而且,後來的“太平天國”論著,似乎很少有專文專章談論婦女問題;因作此文,簡約説説太平軍造反時婦女的境況。我想,這是一個不應當被遺忘更不應當被浪漫化的世界。太平軍造反之初,為斷絕參加者的後路,財產充公,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自然連同母妻姐妹女兒。於是,男人就都無後顧之憂,個個成了過河卒子; 女人也參加,既可增加兵員,擴大聲勢,又可作為人質;家人之間形成連環保,男人出問題找你家女人算賬,婦人出問題找你家男人算賬;人們的前途,就只能是勝 利或者戰死。當時就有人看出這一點,認為“計謀。甚深”。
男女都參加造反軍,如無得力措施,不但有許多婆婆媽媽的事,*關係也是個難題。然而,洪秀全等首領早就想好了一套辦法。在宣傳的基礎上嚴 格實行男女隔離。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説:“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嬌天最嗔。”《天條詩》説得更詳細具體:“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男有男行,女 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所謂“淫”、“淫亂”、“姦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體關係,主要是針對夫妻間通常的ML。所 以,在《禁律》中就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如果夫妻之外,男女愛悦而性交,斬首更是不在話下。當然,主要還是靠男女隔離的辦法,也就是“ 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將男女完全分開,釜底抽薪,最大限度減少“犯天條”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間不能有“姦淫”一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兒子探望母 親,也“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隔數武(步)之地,聲音務要響亮”。
如果説,在戰爭中,在軍隊裏,男女分開、夫妻隔離是不得已的辦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麼佔領南京以後,應該結束了吧。實際上,洪秀全 等人也曾許諾老部下,到定都以後就准許夫妻、家人團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軍中仍然男女分開,而且將整個南京變成大軍營,原來南京的男 女居民,也統統實行軍事化;分別編人男營、女營。未幾,女營改稱女館,仍按軍事化編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下面的官員每日三次,向蒙得 恩彙報並聽取命令。少數有技藝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錦繡營,去做袍服、被帳、王府的裝飾,自然屬於美差。沒有技藝的,不但要從事運糧、背煤、割麥、割 稻、伐木、砍竹,還要被抽調去築營壘、挖溝壕、參與建造天王府和東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衝擊清軍。簡單説來,由於城裏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 由青壯男人乾的沉重艱辛的勞作,大多由女人承擔了。有時,不但要做後勤和警備,還要直接參與衝擊城外的清兵。當然,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揮下進行的。廣西山 區農村婦女,本來多數是天足,並不是太平軍“革命”的結果,到南京後,當地原來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開。這當然是—種生理上的解放。但強迫命令則是心理上 的傷害。尤其值得注意的;這種強迫命令的目的,是為了加重對女人的奴役,讓她們去從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誰在超負荷的服役中膽敢發牢騷,那就被説是 “變妖”了,監督。的小頭目聽見或有人舉報,就會立即被斬首;像踩死一隻螞蟻那樣平常。在天王府裏當差的婦女,也不見得比外邊好多少。平時,就經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監督下從事沉重的勞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腳鑿地挖塘,不準休息。稍不如意,就被毒打一頓。被認為犯罪,就拉出去殺掉。弄得連楊秀清都很不以為然。
太平軍攻佔南京之前,有少數女性還出頭露面,在軍中較為活躍。但在洪秀全心目中,女性不過是從屑於男人的低級人種或兩腳工具。連被他認作乾妹 的洪宣嬌,都只是作為造反需要的工具和誘餌。洪宜嬌原是“繩伎”——走繩子賣藝的女人,長得好看,走江湖見過世面。洪秀全覺得對:他造反很有用,就讓她改 為同姓,認為乾妹。一則讓她嫁紿蕭朝貴,搞“政治婚姻”,給蕭朝貴這個勇悍不馴的烈馬套上絡頭。二則用來號召;矇騙婦女參加造反。三則用來出面指揮、管束 被矇騙、裹脅而參加造反的女兵、女將。果然都很起作用。到了南京,在給她當過唯一的一次女科考試主持之後,便按照“男理外事,女理內事”的方針,讓她作為 西王娘關在府裏,女營和女館也用男人去統轄。連她到天王府也有很多嚴厲限制,並且絕對不準任何妻妾同她談話,否則便是“藏奸瞞天罪難饒”。像洪宜嬌這樣多 少有點人身自由的婦女, 在南京城裏是極個別的例外。天地會參加太平軍的女將蘇三娘,在攻佔南京時帶—批親隨女兵在街上風光了一番,被當時及後來的人寫了又寫,但此時婦女在太平軍 中已經落令,她只能帶着老部下去打鎮江(一説揚州),給時人留下“八百女兵都赤腳”的談資,從此銷聲匿跡——或者戰死,或者退出軍政舞台。太平軍初起,曾 有“男學馮雲山,女學胡九妹”、的口號。這個被樹為榜樣的胡九妹,年過五十,隨JL子造反,曾任女軍帥。到南京後任東殿女丞相。要知道,這女丞相同男人當 丞相根本不能相提並論,不過是領頭羊罷了。所以,再也投有什麼作為和音息。歷來被各種人大做文章的傅善祥,”因女子考試獲第一名,被楊秀清任命為東王府內 簿書,專司代楊批答文書;—同時又成為楊的情婦‘憑着她的特殊身份,對楊掌權處事自然有影響,也捲入高層的權力鬥爭。這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歷代都有得 寵的嬪妃;勾結大臣,干預朝政。楊秀清是實際上掌權者,傅善祥可視為並肩王寵妃,她的干政不過是歷史故事的重演,不能説是太平軍特有的“婦女解放”。比起 北京皇宮裏那位不久之後成為慈禧太后的葉赫那拉氏,傅善祥的在權力中心起過的一些作用,實在算不了什麼。除了傅善祥,就不再知道有其他女性擔任過什麼重要 職務,也不再有女子考試之事。這場被反覆渲染的女子考試,實際上只不過是為楊秀清找女秘書而已。至於在嘉定、上海活動的女將周秀英,只因她所屬的小刀會名 義上依附太平軍而已,實際上完全沒有關係。所謂“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可以做文章的大約就這麼些。
定都南京之後,洪秀全一直不讓夫妻團聚,甚至高幹也不行。冬宮又正丞相陳宗揚,夫妻同宿,兩人一同被斬首。鎮國侯、秋官正丞相盧賢拔,與其妻團聚兩天,被人揭發;因楊秀清力保他,才從寬發落,革爵治罪。沒有官邸、沒有私房的官員和軍民連“犯天條” 的可能也沒有。被剝奪了做妻子、做母親、做女兒、做姐妹權利的婦女, 人性被徹底囚禁, 還有什麼人權可言?
不得“ 姦淫” , 並不是對所有的人。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 儘可縱慾。還沒有公開造反, 就有妻妾十餘人。打進南京之前, 已經有妻妾三十六人(他自己一律稱之為妻)。到南京以後,蒙得恩注意為他選美, 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六人。不止從南京選, 還從江蘇其他佔領區先選拔年輕美女到南京備作候選者。所以, 外國人到過南京的, 都覺得南京美女多。到1864年, 他兒子洪天貴福被俘後在供詞中説,洪秀全共有八十八個妻妾(一説有一百零八個)。有些學者, 極力説洪秀全生活如何嚴肅, 如何“ 力戒姦淫’ 。每讀書至此,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實, 在洪秀全看來, 眾多妻妾以供盡情縱慾, 是他做天王應有的一項重要享受。那麼多的妻妾, 只做他盡情發泄性慾的馴服工具。所以, 她們沒有級稱, 不用名字,而是數字化地依次編個號碼, 比如第三十妻、第八十一妻。這可能是中外後宮史無前例的“革命”創舉。如同有的極權國家監獄裏的犯人, 只是這些妻妾有吃有穿罷了。他對這些女人, 比歷代帝王之於嬪妃, 要嚴酷得不可比擬。他一生氣, 可以不管小老婆懷孕, 將她踢打得流產。不但妻妾越來越多, 宮女也很多, 一種比較可信的説法是總共一千餘人。這些宮女, 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除了服侍他和他的妻妾之外, 在他心目中也是發泄性慾的備用工具。有一些人待了十年, 竟沒有福氣看到他老人家一眼。
反人性的夫妻隔離, 弄得人心渙散。陳宗揚、盧賢拔“ 犯天條” 受懲辦之後, 有的大官借到外地出差之便而潛逃, 引起洪秀全的注意。洪秀全的親信、主管女館的蒙得恩也“犯天條” , 使他不得不考慮停止夫妻隔離。糧食統一供應的困難, 促使他下這個決心。先是在1854年12月開始鬆動, 讓蒙得恩等幾個高官在女營選美女多人為妻妾。繼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開, 准許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兩條原則。一是“大員妻不止, 無職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員可以有很多妻妾, 不做官的只許一個妻子, 在婚姻問題上全面實行官民差別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 十五至五十歲均在分配範圍內。這種“媒官” 的亂點鴛鴦譜, 造成許多崎形配偶, 比起“父母之命, 媒灼之言”倒退了不知多少, 但比起絕對禁止婚配卻已經是一個進步——洪、楊為了穩住軍事統治而做的讓步, 導致瀕臨滅絕的人權走向復甦的進步。
但是, 這並不意味着全面廢止男女隔離的方針,在新佔領區仍然實行。而且,即使准許婚娶的南京, 仍然要“媽別崽、姊別弟、哥別妹、嫂別叔、哥別嬸、爹別媳、孫別婆、男別女”。就連幼天王洪天貴福, 九歲之後, 就不準與母親姐妹見面。其他軍民, 可想而知。從女性來説, 也還是剝奪了她們做女兒、做姐妹、做嫂嫂、做兒媳的基本人權。在親屬關係中女人也只能處於最卑徽、最被動、動輒得咎的地位。早在1851年他登基之年起, 連續三年“旨準鐫刻頒行”的《幼學詩》, 在“子道”中寫着“子道刑于妻……婦言終莫聽” , 也就是説, 妻子的話一概聽不得, 如果妻子與父母有矛盾那就要給妻子以刑罰。“妻道” 裏又寫道“ 妻道在三從, 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 自求家道苦”。 強調女人必須順從男人, 妻子必須順從丈夫,否則就要給家庭闖禍。“女道”還寫道“女道總宜貞, 男人近不應。幽閒端位內, 從此兆祥禎。” 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 像棵草一樣悄悄地活着, 讓男人來安排你的一生。這麼一些教條, 在夫妻隔離解禁之後, 成為對待婦女的指導思想。
1857年, 他覺得還應該有比《幼學詩》更具體、更周密的規定。於是,在《天父詩》中, 除了重申君權、夫權、男權, 比如“生殺由天子” , “只有媳錯無爺錯, 只有嬸錯無哥錯” 外,對宮中所有婦女, 包括妻妾與宮女,還訂了一個“十該打” 的條規:“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靜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喚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喜歡八該打。眼左望右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 不知古今有哪個酋長、奴隸主、邪教主如此對待婦女?在這種條規管束下的婦女, 過得哪是人的生活?所以, 每逢諸王選美的時候, 都搞得全城騷然。先是下令所有婦女集中聽“講道理”,“一個不至, 全家斬首”。被選中的人,“碰死者有之, 卧地不行甘為宰割者有之, 鞭僕脅行痛哭者有之”。這種場面, 使人想起被拉進屠坊的豬羊。
1861年, 有個英國軍官, 由洋牧師、太平軍洋務丞相羅孝全安排, 在南京作短期考察,就聽説:不久前, “有兩婦人私相誹謗政府, 而自嘆現在生活之痛苦遠不及從前之自由安樂。詎料偶語被人聽聞, 一經報告, 兩婦立即被斬首” 。這兩個婦女, 如果是清政府官員家屬, 是不會等到太平軍佔領南京多年之後, 才因偶語而被殺的。作為兩個普通婦女, 在清政府統治下, 不可能有什麼人間天堂。只是一經與太平軍的統治比較, 就覺得那是相當“ 自由安樂” 了。一般婦女能在心裏比較, 可見洪秀全的愚民政策並非萬應靈藥。明知説出來危險, 還是禁不住説了, 可見鎮壓也還不能實現輿論一律。這兩個婦女和其他許多無頭屍體, 倒是用生命來證明“地上天堂”中的婦女“解放”是怎麼回事。
野史筆記中還有不少關於婦女的記錄。最多是記述被奴役、被蹂躪婦女的命運, 以及她們各式各樣的抗爭。由於獨特的時代背景, 空前殘酷的迫害, 不少人物、事件,比以前的小説、戲曲, 更為曲折、豐富、扣人心絃。她們的勇烈, 反映了人性與獸性、傳統道德與洪氏教條的對立。關於洪宣嬌、傅善祥二人與楊秀清的三角關係的記述也相當多。洪宜嬌與楊秀清有不正常關係, 傅善祥是楊秀清的秘書兼情婦, 這在當時是公開的秘密。這樣就會有許多小道消息、民間傳説。爭風吃醋、勾心鬥角、性格衝突常常扭結一起。儘管有尖鋭的矛盾乃至水火不相容, 但她們都是被利用、被玩弄、被損害者。最後, 傅善祥在內訌中被殺, 洪宣嬌在內江後由於強烈的幻滅感而離開西王府, 徹底銷聲匿跡, 不知所終。這樣一些記載, 自然會有一些細節、情節來自寫作者的想象、推理, 還難免有某些欠確切乃至失實的傳聞, 但從總體上看來, 是和這個時代的基本面目、本質真實和人物各自的性格邏輯一致或者吻合的。比起將歷史“顛倒”為能事的歷史論著和“歷史正劇”, 野史筆記應當受到充分重視。它們不僅提供了不少可信、可參考的史料, 而且讓人看到所謂正説中的驚人的異化。
“天堂”中婦女的遭遇, 比以前的封建壓迫不知要慘多少倍, 比監獄裏的囚徒也要受更多的強制與磨難。這是洪秀全反人性、反人類本質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在婦女普遍地覺得活着比死還苦還難的年代, 歷史展示了暴君在罪惡的路上走得多麼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