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重在早期規範治療

提到類風濕關節炎人們普遍認為它是一種“不治之症”甚至認為是“不死的癌症”。的確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難治性的風濕病醫學上曾經對其束手無策過去許多患者長期承受着疾病的痛楚最終走向關節變形和殘疾的結局。

然而近十多年來現代醫學對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效果已經有了明顯的改善治療的目標不再侷限於“控制症狀”而是“緩解病情”阻止關節破壞防止殘廢。要實現這一目標關鍵就是“早期規範治療”。

可惜的是目前對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尚存在許多“誤區”。

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誤區

誤區一:自選風濕藥

由於類風濕關節炎是慢性病尚不能徹底根治。不少風濕病患者久病成醫經常自己選購藥物或者是託親朋好友從港澳或國外買一些所謂特效藥物治療。這些藥的組成僅僅是地塞米松(一種不宜長期服用的長效激素)、消炎痛和維生素。而中文説明書上卻寫着“本品全部由草藥配方和維生素構成”是風濕病的特效藥。

確實患者在服藥的早期感覺非常止痛但這些藥物不可能真正緩解病情長期使用關節照樣嚴重變形且可能帶來胃腸損害(甚至消化道出血、穿孔)、骨質疏鬆、感染、糖尿病等不良反應。因此自選風濕藥非常容易出現危險而且會使原本簡單的病情變得複雜。

誤區二:有病亂投醫

得了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人往往很焦急。一方面是因為全身關節的腫痛嚴重影響了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是擔心關節變形殘廢而到處尋找根治的“名醫、秘方”。各個“名醫”都找遍大小報紙、電視、廣告上的“風濕藥”都試過。幾年下來不但看病吃藥花了不少冤枉錢而且更大的危害是耽誤了治療的時機關節最終還是破壞和變形了。

誤區三:西藥副作用大中藥都沒有副作用

其實“凡藥三分毒”。無論是西藥還是中藥都會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例如中藥中的雷公藤有比西藥更大的卵巢毒性長期應用可以抑制生殖功能和提早進入更年期還可能影響肝功能和白細胞。

不要片面追求完全沒有副作用的治療因為許多“萬金油”式的藥物根本起不了治療作用。當然有經驗的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儘量選擇治療效果好又無明顯不良反應的個體化治療方案並嚴密監測不良反應指標提高用藥的安全性。

誤區四:關節不痛了就自己停藥

有的患者在治療一段時間後發覺症狀減輕了就自己停藥不再治療。其實臨牀症狀改善與病情完全緩解並不等同不痛可能只是表面現象隨意停用緩解病情的藥物病變就會繼續向前發展。治療類風濕的藥物包括:控制症狀的藥物和緩解病情的藥物緩解病情的藥物起效相對緩慢。類風濕關節炎需要堅持長期治療。

有效阻止關節破壞關鍵在於“早期”和“規範治療

1、早期治療

類風濕關節炎軟骨或骨質破壞可以在發病的3個月內就出現。國際公認的治療窗口期(即治療的最佳時間)是起病3個月內。大量臨牀案例證實多數類風濕關節炎的大部分關節侵蝕發生在發病頭1-2年內。此時如不立即進行恰當的治療會導致關節畸形、功能受損加大了疾病治療的難度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質量。因此提倡一旦出現症狀應該儘早到正規醫院的風濕科診治。

2、規範治療:

目前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藥物分為幾大類。一是控制症狀的藥物又稱為治標的藥物主要包括消炎止痛的藥物;另一類是緩解病情的藥物又稱為治本的藥物主要包括免疫抑制劑等各種慢作用藥(DMARDs)。類風濕關節炎的規範化治療就是早期使用這些緩解病情的抗風濕藥。

因為只有這一類藥物能夠控制疾病阻止關節破壞和變形。美國風濕病學會向全球發佈了類風濕關節炎的最新治療指南。我國中華風濕病學會也制定了相關治療準則進一步強調了類風濕關節炎早期規範化治療的重要性。目前還有一類新的藥物是生物製劑(腫瘤壞死因子拮抗劑)主要針對一些關節炎比較活動的患者取得較好的療效。

專科醫生應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聯合使用緩解病情抗風濕藥物。其中“甲氨喋呤”是首選藥物是聯合治療方案的核心。儘管甲氨喋呤是目前全球公認的治療類風濕關節炎最有效的藥物早在1988被美國FDA批准用於治療活動性類風濕關節炎。

但在我國它的説明書上還是寫着“抗腫瘤的藥”難免讓患者產生疑問和顧慮。其實甲氨喋呤是一種經典的免疫抑制劑在類風濕關節炎治療中起着抑制免疫和抗炎兩方面的作用。其在類風濕關節炎中的應用與腫瘤治療大不相同用量較小。在專科醫生指導下應用患者大可放心。此外治療類風濕的藥物還有萊氟米特、硫酸羥氯喹、柳氮磺胺吡啶、硫唑嘌呤以及一些植物提取的免疫抑制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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