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永遠到底有多遠

  他是在南中國的一家影城裏給我講的這個故事。我們正在等着電影開場,票攥在手裏,他突然説想喝咖啡。眾所周知,買了票等電影開場,是一段垃圾時間,做不了什麼,也不值得做什麼,這段時間只能殺掉,就像垃圾只能扔掉,至多在扔之前分分類。可他卻提出要去喝咖啡。同樣眾所周知的是,兩個人面對面喝咖啡是個大工程,需要有很多閒,一點錢,和許多廢話來填滿。

  我想提醒他一句:離電影開場只有二十分鐘了,你確定你要喝咖啡嗎?可因為當時我還是挺喜歡他的,至少自以為喜歡他,本着儘量順從表現得像一隻綿羊的女人準則,我選擇了閉嘴。那年我只有22歲,不確定自己是誰,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南中國的冬天,呵出一口氣來也有一團霜,那團霜都寫完了不確定。所以我那一天是喜歡他的,也許第二天就不喜歡了,誰知道呢。

  可那一天我還是喜歡他,所以我順從他在電影院旁邊的水吧買了兩杯很可疑的咖啡——其實也不可疑,那就是兩杯速溶的雀巢。我們坐下。那年智能手機還沒有普及,我的手機雖然是彩屏的,但也沒甚可玩兒,頂多有個貪食蛇什麼的。貪食蛇固然好玩,可在公共場合明目張膽地玩兒的話總有點疑似傻逼的意思,所以我剋制住了。他沉默,一口一口咂摸着咖啡,好像那不雀巢速溶,而是拉斐什麼的。我覺得此刻既有深意,有很可笑,於是我死死盯着地磚的紋路,似乎這樣就能從一個夢中醒來。

  在許多年後,我們互相證實,當年我們並不喜歡對方。對他和我來説,對方都只是一個符號,證明着才華、青春、自由,或者別的什麼。但我們不是男人和女人,不能緊緊擁抱,不能狠狠傷害,我們壓根兒是平行世界的兩具肉體,只能用精神摩擦生熱。因此,即使我們都曾經很想像正常的市井男女們那樣相愛相殺,可嘗試總是不成功。何止是不成功,簡直是效果慘烈。比如他第一次抱住我的那天夜裏,月光下,花叢中,海風輕撫,一切都美好極了,似乎特別適合搞點不正經的事,而他也卯足了勁,獻出了一個用力的擁抱。而我呢。我笑場了。

  其實第一次牽手我也笑場了,努力憋着,以為他沒注意到。後來他告訴我,他注意到了,從那一刻開始,他就感覺很挫敗。因為我們倆的各種不合適,他後來寫過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説我們的問題在於幽默方式不同。我想他説的就是我頻頻笑場的問題。

  他咂摸着雀巢若有所思的時候,我的嘴角又有點蠢蠢欲動。説實話,他並不格外愚蠢,只是眾多愚蠢男人中的一個,而且是長得比較好看的一個,不然我也不會有點喜歡他。我相信任何一個直男都可能就着一杯雀巢吟詩作賦,訴説平生志向,“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什麼的。這可真是蠢透了。可因為喜歡他,我當然不會指出這很蠢,而且電影馬上就要開場了,時間也不早了,何苦搞這麼多幺蛾子呢?

  此刻我才突然意識到,他或許是想跟我説點什麼。影院等待電影開場的人羣太嘈雜了,他需要遠離他們,才能跟我説這些話。可由於時間的限制,我們又不能離開太遠,所以他選擇在這兒喝杯咖啡,順便咖啡烘托一種氛圍。我開始緊張了——他要跟我説些什麼呢?

  是表白?還是告別?那是個假期,我去往他的城市,離我的城市並不遠。即使在決定出發和到達的時刻,我也不確定我到底為什麼要來。到的時候是凌晨了,一幫人他的陽台上BBQ,他接了我走進去,他們舉杯示意,我乾掉那杯酒,遠處有煙花綻放。但即使在那樣的氛圍裏,他也沒有表白,只是默默遞給我一串烤雞翅。他的朋友的老婆湊過來,跟我一起坐在沙發上,用一種謎一樣的微笑與我打招呼,讓我一瞬間彷彿猜到他先前是如何介紹我的。當下我甚至有點想憤而離去,臨走前瀟灑地丟一句狠話。我走了嗎?當然沒有。那可是凌晨啊。

  看電影的那一天,假期已經快結束了。我就要離開他的城市。那時候我面臨一個抉擇,就是要不要到這裏來工作,那對於我來説並不困難。事實上,在街上閒逛的時候,我看到一家雜誌社的招聘廣告牌,直接上了樓,跟主編聊了幾句,談了薪酬,我就被錄用了。他們反倒有點不好意思,説不知道他們的薪酬待遇是否符合我的標準。這真是有點讓我受寵若驚了,然後我知道主編是我的老鄉,所以我就被加了不少印象分。

  是否到這家雜誌社的關鍵,是他到底要不要表白,我到底要不要把喜歡他這件事確定下來。我對他表白這件事可是又期待又害怕。畢竟要是我一直笑場,事情就不好辦了。可我只有22歲,也許一直笑下去,也許明天就不笑了,誰知道呢。

  他開口了。現在回想,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開口的。他好像還點了一支煙,三五煙。後來,我在我的書裏寫過一篇故事,裏邊的男女主角都抽三五,算是對跟他這段過往的一種紀念,雖然也沒什麼好紀念的。他曾説過很喜歡我跟他搶煙抽的樣子,俏皮可愛,又壞壞的,有22歲女孩的可愛。如果是我們都裹着大風衣在街上走,衣襟被吹起,我的長頭髮向後飛起,我狠狠地伸過手,用兩隻手指把的煙嗖一下夾走,猛吸一口,又塞他嘴裏。煙上會有我的唇印,他覺得那很女人。然而他對我的情話也就不過如此,沒有將來,沒有我們,都是些虛無縹緲的溢美之詞。幸虧我當年22歲,吃這一套,要是擱在現在,早不理他了。

  他的開口很不尋常。他説:這件事我跟誰都沒説過。我想,哈,雜誌社,我來了。然而事情並沒有想象得那麼順利,正如許多其他事情一樣,不是橫生枝節,而是壓根兒擰了。他説起他前幾天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隨便翻翻,書頁中掉出一張老照片。他一下子就被震住了——是他少年時候,跟另外一個少年的合照。而照片上的另一個人,已經不在了。

  那是一個暑假,他閒極無聊,就教這個少年游泳。他的家鄉在潮汕,當然不缺游泳的地方。少年剛剛學會,興致很高。一個下午,他們倆又到了海邊,少年指着遠處的一塊礁石説他可以自己游泳到那裏。他説他不相信。少年很不忿,説遊給你看看。他們倆因為這點屁事,就慪氣了。理論上,他應該陪着少年遊的,畢竟他只是個初學者,而那是大海,不是游泳池。但他沒有。少年就下水了。

  聽到這裏我有點不想聽下去,因為結論已經固定了。但我不能阻止他説下去。他已經把雀巢喝得差不多了,看來講這個故事,真的需要很大的決心。

  他説少年下水之前,突然回頭,衝他笑了一下。有點示好,有點驕傲,説不清。後來他無數次回想,少年回頭時,其實已經害怕了,那個笑容,是我渴望和解,渴望他來拉住他,可惜他沒有。然後少年下水了,不管是帶着什麼樣的心情,總之再也沒有回來。

  故事似乎到這裏就結束了。我看看錶,時間還早。這讓我有點焦慮,因為我不知該説什麼。指責,肯定是輪不到我説;安慰,我更不會了。好在他繼續説了下去。故事並沒有講完。

  少年下海之後沒了蹤影,他徹底慌了,沒有當場呼救,也沒有回家找大人。他只是默默回了家,當什麼都沒發生過。晚上,等少年的家人發現的時候,颶風一般的哭喊聲在這個不大的村莊裏席捲而過。幾天後,大人們來問他是否知情,他回答説:不知道。

  到他跟我講起這個故事的那天,這件事已經過去十多年了。他沒有跟別人講起過這件事,因為他的朋友一些出自那個村子,他不能説。另一些跟那個村子毫無關係,他不必要説。秘密像瓦罐中的陳酒,封存起來埋在地裏,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

  我依然不知道説些什麼,但他的故事的確讓我暫時拋下了表白和雜誌社之類的念頭。我陷入了一種關於生命的沉思,只是沉思,不想發表任何意見。後來我想,大概是那一天,他對我失望了。他認為我該説出一些別緻的話語,撫平他多年的傷痛,可我沒有。我只是沉默着。也或許,他在那一天知道了我的好,我從不急於發表意見,傾向於讓一切自自然然塵埃落定,水落石出。在我回到我的城市朝九晚五之後,我們還偶爾通過幾次電話,一天他生病了,上吐下瀉,很狼狽,身邊無人照顧,就打了我的電話。我總是這樣的角色,有事鍾無豔,無事夏迎春,也習慣了。他向我描述他的病狀,他的痛苦,像細細咂摸那杯雀巢一樣煞有介事。我當時有點忙,很想回一句多喝熱水——看,在那時候,我就不喜歡他了,不可能因為他鬧肚子就心生憐愛,更不可能一激動坐着長途大巴去照顧他,或者索性找一家雜誌社去上班。可念他是個孤獨的病人,我忍住了。然後他説,你知道嗎?我生病這幾天,總是想到要是你在就好了,你會那樣哀怨地望着我,什麼都不説,但把一切都做好。

  我心裏想:要是你在沒生病的時候也這麼想,就好了。後來我們去看了電影。我記得那部電影叫《傷城》,劇情悲涼,但帥哥很多。再後來,假期結束了,我離開了他的城市,到許多年後才因為其他原因又去到那裏,那時候他已經搬走了。倒是雜誌社的主編還時不時跟我聯繫,她也離開了雜誌社,是個女強人,自己創業了,會問我想不想來幫她的忙,最近好不好,我們寒暄,彼此報以微笑和祝福。她説像我這種直接打上門來的應聘者實在不多,又是老鄉,想不記住都不行,可惜最後沒能真的做同事,而我沒有講給她這個long long story,關於我為什麼會在那個時間出現在那裏,又為什麼最終沒有跟他們簽約。有些故事,無論襯托着咖啡還是月色,都難免讓人笑場,不提也罷。

  我離開的那天,他沒有去車站送我,不過也沒關係,我的箱子並不重。我想起之前他來我的城市找我,走的那天,我也只送他坐了一段公交。回過身去,我發了一條短信給他,只有三個字:皂羅袍。

  所以在那個凌晨,我出現在他的大陽台上,跟他的朋友們BBQ的時候,他是很驚訝的。他説,你發給我那三個字,我以為你永遠不會出現。我笑笑,沒説什麼。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偏偏把那個故事講給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從這個故事裏得到了什麼。如果有,那就是別輕言永遠,即使你死了,也不過是了結此生此世。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981 字。

轉載請註明: 豆瓣一刻:永遠到底有多遠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