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訴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運營單位),王宇波相關網絡侵權責任糾紛5月18日開庭,據瞭解,去年10月網上出現了 "特斯拉 Model 3降價至19.9 萬元"的傳聞,特斯拉官方曾表示這是謠言,聲稱會依法向法院提起對該微博用户起訴。
與此同時,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特斯拉"換芯門"事件有了新進展,車主陳昉與特斯拉汽車因"換芯"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審理終結,法院判定駁回陳昉要求更換"1462554芯片"等全部訴訟請求。
回顧去年3月,有特斯拉車主發現自己的國產特斯拉Model 3搭載的是HW2.5芯片,而非隨車環保清單上標註的HW3.0芯片,特斯拉車主認為此舉涉嫌欺詐。
對於此事,工信部下屬裝備工業一司,針對特斯拉Model 3部分車輛違規裝配HW2.5組件問題約談了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責令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按照《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立即整改,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生產一致性和產品質量安全。
對此,特斯拉官方回覆稱,此次事件是由於供應鏈問題,導致部分車型安裝的硬件為HW2.5。特斯拉還指出,如果車主沒有選裝FSD(完全自動駕駛選裝包,價格5.6萬元)功能,那麼HW2.5和HW3.0的Model 3在駕乘體驗和安全基本不存在區別。
同時,特斯拉給出瞭解決方案:隨着產能以及供應鏈的恢復,特斯拉將按照計劃陸續為控制器硬件為HW2.5的國產Model 3車主提供免費更換HW3.0的服務。
但是,特斯拉車主對此解決方案,並不買賬。車主陳昉於2021年2月18日將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訴訟至法庭,要求為其車輛更換型號為1462554的輔助駕駛芯片,訴訟費用由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負擔。
從陳昉描述可以看到,其在每次使用車輛過程中,車輛的車機系統上會多次出現"駕駛視覺畫面暫時降級"系統警示選項,日該問題無法自行消除,期間多項電子功能不能使用。陳昉多方瞭解,得知該問題系因車輛輔助駕駛芯片(零件型號1483112)硬件算力不足造成,而同期國產model3車型,搭載車輛輔助駕駛芯片(零件型號1462554)因算硬件性能相當於零件型號1483112的21倍,故"駕駛視覺畫面暫時降級"在該部分車輛鮮有出現。此後,陳昉才得知所購車輛上的車輛輔助駕駛芯片並非型號1462554。
特斯拉銷售公司辯稱:
1、 特斯拉銷售公司交付的車輛符合合同約定,符合車輛隨車證書規定,陳昉使用正常,特斯拉銷售公司依法全面履行了自身義務;
2、 "駕駛視覺畫面暫時降級"為正常系統提示,並非故障,陳昉權益未因此遭受損害:
3、 陳昉關於"整車控制器"零件編號及工信部答覆理解錯誤,與事實不符,不能構成其請求權基礎。
法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2020年2月28日陳昉向特斯拉銷售公司訂購特斯拉Model3汽車,價款合計447900元。《汽車訂購協議》中車輛配置方案未對芯片型號作出約定。
為證明其訴訟主張陳昉還提交以下證據:1《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告知書》(工信公開(2020)326號);2《MODEL3E3D5版車型基本情況》;3.《結算單》:4.《電動車環保信息隨車清單》:5《關於中國製造MODEL3環評清單問題説明》;6工信部網站《裝備工業一司就產品一致性問題約談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截圖;7.工信部部長信箱網站截圖;8《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京朝市監工罰(2020)712號)。
為證明其答辯意見,特斯拉銷售公司提交以下證據:1《MODEL3車主手冊中關於自動輔助駕駛的説明》;2.特斯拉官網輔助駕駛頁面截圖;3《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的公告》2014年第53號及附件三4《第26批免徵購置税目錄》特斯拉車型節選。
法院認為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陳防主張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就涉案車輛芯片型號存在欺詐行為,並要求進行更換,其應當負舉證證明責任。
從雙方提交的證據來看,《汽車訂購協議》中未對車輛芯片型號作出約定;此外,陳昉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答覆告知書,工信部網站截圖等材料亦不能直接證明其所主張的事實:故依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明確約定應向陳昉交付搭載車輛輔助駕駛芯片(零件型號1462554)的車輛,陳昉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本院對於陳昉要求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更換為其購買車輛輔助駕駛芯片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所以判決駁回陳昉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5元,由陳昉負擔(已交納)。
這意味着,特斯拉"換芯門"事件,車主主張並未得到法院支持,你怎麼看?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