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丞相
在宋代繁重的官僚體制當中,還存在着一種特殊的現象,那就是“宰相兼職”。很難想象,在“冗官”現象嚴重的宋代,甚至會出現宰相“身兼數職”的局面,是宋代宰相也想當起“斜槓青年”?其實,正是因為宋代“宰相兼職”的存在,宋代才能夠維持一個相對平衡和穩定的政治體制,甚至一部分官方活動,也正是因為“宰相兼職”才得以推進和實施的。在幾千年的封建王朝歷史當中,宰相身兼如此多的職位的局面,也只會在宋代才得以出現。
而宋代“宰相兼職”現象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有着一定的宏觀制度上面的原因,具體來説,可以從唐五代時期官制的承襲和宋代官制的設置這兩個層面來討論。
宰相兼職,並不是從宋代才出現的局面,而是一種早在唐五代時期就已經存在的現象。所以説,從一定程度上來看,宋代宰相兼職的出現,是在承襲唐五代時期的慣例的基礎上出現的。
早在唐朝時期,就有史料記載:“凡有國恤,皆以宰相為禮儀使,掌山陵、祔廟等事。”
隋唐五代時期
早在那時就會出現宰相臨時收到兼職的現象。但是,唐代的宰相兼職只是一種臨時性現象,並非如宋代的宰相兼職的常規化操作。而在唐代制度的基礎之上,繼任的宋代,為了儘快的穩定政治局面和穩定社會,所以很多制度都是直接延續唐制的,這其中,就有宰相兼職制度。而宋代宰相兼職,在唐代的基礎上,更加完善和系統化的發展了,體現出宋代宰相兼職的特點。
在建國初期,宋代一直是延續唐代制度來進行統治的。但是隨着宋代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官僚體制也開始不斷變革,而其中的宰相制度也開始朝着兼職多樣化的層面進行發展。
在宋代的官僚體制變革當中,宰相兼職制度也不斷的發生變化。在宰相制度當中,宰相兼任中書、門下侍郎的現象十分常見。實際上,這個現象早在唐代開始就已經存在,只不過宋代建國初期將這一兼職制度延續了下來。而在之後元豐時期的官制改革之時,宰相兼職中書和門下侍郎的現象開始更為普遍。這一兼職現象也因為宋代官制的不斷變革,而開始成為一種系統性的制度。
宋太祖:建國初期
除了從制度層面上可以得出宰相兼職的主要原因之外,宰相兼職局面的出現,還有幾個個人層面上的原因。
宰相之所以會兼任如此多的職位,最根本的條件是需要受到統治者的認可。而統治者之所以會支持這種行為,也是因為宰相兼職能夠滿足統治者的多樣化需要。從宰相兼職的主要職位來看,這方面也受到統治者的影響。
就拿統治者的文化信仰來説,宋代真宗和徽宗都十分信仰道教文化,所以在位期間道教等宗教活動進行的比較多,而宰相通常也是推動道教活動的重要助力。宰相任禮儀官、宮觀使等等職位,在各種道教活動的執行當中比較常見。統治者的多樣化需要的存在,使得宰相作為一種權威性的代表,需要兼任多種職位,以滿足統治者需求。
宋徽宗
其次,宰相之所以會願意兼職,也存在着一定的個人原因。畢竟兼任職位,是宰相自己加強權力和加大對朝野的控制的最基本的途徑。從兼職的層面,宰相可以獲得更多的職權和更多領域的話語權,從而能夠加強自己對政事的管控範圍。這也是宰相兼職的個人原因之一,宋代的宰相會利用統治者對於自己的信任,去擴展自己的兼職,從而為自己謀取更多的特權。
這種情況,在《宋史》當中也有記載:“中興多以宰相兼領兵政、財用之事,而執政同預焉。”從史料記載來看,宰相會身兼多職,還存在一些個人的原因。
而宋代的宰相兼職現象能夠存在如此之久,也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宰相的兼職多樣化與自身職能的擴大,實際上體現的宋代政治制度的成熟性和系統性發展。
宋代宰相
從北宋到南宋,從繼承唐五代時期的制度到發展出自己的完善的宰相兼職制度,在北宋時期,宋代的宰相兼職多為臨危受命,與唐代時期的宰相兼職相差無幾;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宋代的宰相兼職類型也逐漸朝着多樣化和制度化的形式發展。
比如説,宋代的著名宰相秦檜,就曾經兼任五六種職務,包括樞密使、監修國史、提舉詳定司、提舉實錄院和奉冊寶史等多種職位。而這種兼職現象,在南宋時期更為常見,宰相兼任五六種職位更為常見。從某一層面上來説,這也體現出背後的政治制度的完善和成熟發展。
宰相兼任職位越大,宰相的權力也就越集中,那麼宰相對於國家的控制力也就越大,如此一來,中央的權力也就越集中。雖然表面上這些行政權、財政權和軍事權都集中到了宰相一人手中,但實際上卻是集中於宰相背後的君主手中。
秦檜
宰相權力的一定程度上集中,可以便於中央對於政治事務的統籌管理,也可以促進中央集權。但在宰相集權的同時,統治者必須要能夠對其職權的擴充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才能夠促進背後的中央集權發展,否則就會造成中央權力全都集中在宰相一人手中的嚴重後果。因此,宰相兼職職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中央集權的發展,這也是成熟的政治制度的重要體現。
在宋代繁重的官僚體制當中,宰相兼職制度可謂是為這種冗雜的官僚體制能夠持續運營,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宰相兼職還是推動各項活動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動力。
宋代的“冗官”現象非常嚴重,甚至出現了“多人任一職”的現象,而如此一來,也就會造成官員的責任感低下,在關鍵時刻,宰相兼職能夠提高行政決策效率,解決一些問題。
宋代官員
寧宗時期的“遵孝宗典故,宰相兼國用使”,的確為國家解決了財政監管問題。當時宋朝的國家財政因為監管不力而造成了財政收支嚴重不平衡的局面,而宰相及時上任監管,挽救了國家財政的問題。如此可見,宰相兼職職能的擴大,確實可以挽救官僚體制當中存在的某些問題,加強監管,提高行政效率。
宋代的許多政治活動的推行,也正是由於宰相兼職的存在才得以順利開展和實施。諸如立法、修史和禮儀活動的開展,都少不了兼職宰相的推動。就拿宋代的修史活動來説,宰相就沒少參與到這類活動當中來。一是因為當時的修史活動需要一個位高權重者來推動和參與,二是因為宰相的能力也可以促進修史等活動開展的更加完善。因此,宰相參與修史,成為宋朝的慣例,從宋仁宗開始,這種傳統就一直延續了下來。
《梁溪漫志》就記載了當時的這種慣例:“秦忠獻(秦檜)獨相,以監修兼提舉。自是而後,凡兩相則首相監修,次相提舉。或首相闕而次相已提舉,則命參知政事權監修。”從這一案例當中,其實也可以得出“宰相兼職推動政務活動的進行”的結論。
官員任命
宋代宰相“身兼數職”局面的存在並非偶然,在繼承唐五代時期制度的基礎上,不斷髮展和完善的一種慣例和傳統。而宋代宰相兼職之所以能夠成為傳統,並且被統治者和宰相本人推崇,是因為這種傳統能夠滿足統治者和宰相的個人需求。而這種宰相兼職制度的多樣性和系統性發展,能夠對中央集權和政治制度的發展作出一定的貢獻,皇帝boss還很滿意的,如此能夠彌補繁重官僚體制帶來的不足,加強監管,同時也能為宋代的立法和修史活動的推行助力,體現出宋代政治制度的成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