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開心又一次和您見面,探究歷史,悟出道理。讓我們一起打開歷史的卷軸,我將帶您一起探究這段歷史。
在電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山賊土匪和公門中人都掛着腰刀扛着朴刀,好像朴刀是一種最常見的兵器。比如赤發鬼劉唐鬥插翅虎雷橫,是兩把朴刀對戰,玉麒麟盧俊義一把朴刀惡戰黑薰風李逵的板斧、行者武松的雙戒刀、花和尚魯智深的水磨禪杖。
這裏面有一點我們一定要搞清楚:鄆城縣都頭雷橫和朱仝,是絕對不會把朴刀當武器的,因為他們有官府允許配備的陌刀和長矛,這一點在《太白陰經·戰具》和《武經總要》中均有記載。而且看了《武經總要》的記載,我們就會知道:原來我們對朴刀的傳統認知都錯了。
那麼包括梁山好漢在內的山賊草寇最喜歡使用的朴刀到底什麼樣?有多長?我們通過正規渠道,看到某地抓獲一批人,收繳了一批武器,這批被收繳的武器看起來跟朴刀最相似。
咱們今天不討論都有誰可以裝備制式兵器,又有哪些人只能扛一把砍柴的農用刀,而是要來探討一下朴刀到底應該長什麼樣,是像梁山好漢手裏的長柄大刀那樣高端大氣上檔次,還是土得掉渣,盧俊義那樣的大財主跟本就不屑於使用。
有人發文,説朴刀就是着褲刀,平時是可以掛在褲腰上的。但是看了此説的出處,卻讓人對“朴刀掛在褲子上”一説產生了懷疑——古人的褲子跟現代的人不一樣,老百姓的褲腰帶就是一根長布條,至於犀帶玉帶,當然也不是走路都得端着的一個大圓圈(戲曲裏經常有“撩袍端帶”)。
咱們還是回過頭來看一看“朴刀就是着褲刀”一説的出處。此説見於《宋會要輯稿·兵二六·刀制·飛梭刀·着褲刀》,按照該篇記載,着褲刀和飛梭刀都曾經被禁止使用,違者充軍發配。首先是著作佐郎、瀘州知州鄭昭度上表給宋真宗:“我們這地方的老百姓經常使用一種叫飛梭刀(長五六寸,杆可長四五尺。狀類槍而無鑽,其用輕捷,數十步外可傷人命)的武器,應該按照大中祥符二年頒佈的律條,凡是使用飛梭刀的都充軍發配!”宋真宗批示:可以!
宋真宗家的老六趙禎當了皇帝(即宋仁宗)之後,着褲刀也被列入禁止使用的殺傷性武器行列:“川峽路今後不得造着褲刀,違者依例斷遣。”利州路(宋真宗鹹平四年,西川路一分為二成益州路、利州路)轉運使陳貫上書表示反對,並爭取到了寬大政策:“着褲刀幹農活,不犯法,扛着上街鬥毆,充軍發配。”除了為使用着褲刀的老百姓爭取了一點寬大政策,這份奏章中還描述了着褲刀的規制行狀,這段描述跟演義小説裏的朴刀如出一轍:“着褲刀於短槍幹、拄杖頭, 安者謂之‘撥刀’;安短木柄者,謂之‘畲刀’。並皆可着褲。”
讀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朴刀是可以拆解的:“盧俊義取出朴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兒扣牢了。”這記載跟陳貫對着褲刀中的“畲刀”描述如出一轍。於是有人就認為“着褲”就是掛在褲子上的,殊不知在相當多的地區,刀鞘也叫刀褲,鐵鍬鋤頭安裝木柄的地方也叫作褲。這個“褲”字,在《武經總要》中也有記載,而且結合《武經總要》的記載,我們大致可以推算出朴刀的樣子和長度。
《武經總要·前集·卷十·攻城法》中有這麼一句:“拐槍,刃連褲長二尺五寸,杆長四尺,有拐。攻城將透,敵來迎我,則與前四槍(短刃槍、短錐槍、抓槍、蒺梨槍)通用捍(抵禦)敵也。”拐槍是一種利於攻城作戰的短兵槍,長度不會超過六尺五寸(要考慮褲會吃掉一段杆)。
這裏咱們不討論拐槍是什麼樣子,重點看“刃連褲”三個字,就明白“褲”字是什麼意思了——那就是安裝木柄的套筒,沒有這個部件,砍柴的短刀不會變成長柄大刀。
同時《武經總要》也介紹了短刃槍、短錐槍、抓槍、蒺梨槍的形制:這四種槍的刃長一尺二寸到兩尺,均為“杆長六尺”。可見宋朝短槍桿長度是有一定規範的,也就是説,朴刀最長的木柄也就只有六尺長,至於刀頭什麼樣,咱們看一張圖片,就知道既能當農具又能當殺人利器的朴刀到底應該有多長了。
這張圖片拍攝於某次專項行動,時間地點與本文無關,咱們只研究歷史,現在發生的事情不在討論範疇之內。至於是宋朝對刀具管制得嚴,還是其他時代管制得嚴,咱們也別沒事找事去討論。本文只是想請讀者諸君品鑑一下:這些收繳的刀具是不是跟記載中的朴刀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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