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是否「適合」撫養孩子,主要取決於這個家庭是否能為孩子帶來幸福健康的成長,而和其他一切無關,包括這個家庭是同性戀與否。也就是説,我認為:對於一個孩子來講,家庭教育環境在育兒教育上的影響遠大於家庭組成結構。
因此武斷地討論同性戀家庭是否適合扶養孩子是不合適的,因為同性戀是一個龐大的羣體,個體和個體之間的教育方式也有極大的區別。在考察一個家庭是否符合收養標準時,雙方的教育背景、經濟狀況、心理調查等硬性指標比性向重要得多。
作為心理學學者,尤其面對我關注的兒童心智發展的題目,我希望以科學嚴謹的態度,讓數據説話,可能有助於我們放下偏見,更加清晰地看待這個問題。
記得我在英國硏究過一份關於同性戀家庭和異性戀家庭的調查報告,通過當地的領養機構,團隊選取了 130 個家庭進行調查。其中 41 對男同(gay)家庭,40 對女同(lesbian)家庭和 46 對普遍的異性(heterosexual)家庭。被領養的孩子裏,最小的 3 歲,最大的 9 歲,必須是被領養了 12 個月以上才可以參加本次試驗。雖然不同種類的家庭孩子的年齡分佈沒有區別,但是在性別比例方面,異性家庭領養男女比例差不多,男同家庭更多領養男孩,女同家庭則更多領養女孩。
這個試驗通過家長、孩子、老師三方,在具體家長育兒教育及孩子成長情況兩方面進行了研究:
1. 家長育兒教育(parenting)
使用問卷:1. The Trait Anxiety Inventory; 2. The Edinburgh Depression Scale; 3. The Parentjng Stress Form. 三份問卷都是測量家長的心理狀態,包括焦慮,抑鬱,壓力程度。分越高,問題越重。
面試問答:測量育兒質量,父母如何回應和麪對孩子的行為,主要關注父母的温暖和自控(warmth and control)。
比如:在面試問答過程中,除了家長形容自己的孩子的內容,還有他們形容時的表情,聲音,行為姿態,這些都包括在父母表達的温情温暖(expressed warmth),研究人員評分 0-5,越高越好。
此外還有及時敏鋭的回應(sensitive responding),玩耍時的樂趣(enjoyment of play)等等。
家長孩子互動觀察:
The Etch-A-Sketch task:用於觀察主要家長(primary parent,和孩子相處最多的那一位家長,在異性家庭裏通常是母親)和孩子的互動。這個任務主要是兩人一起畫一個房子,但一人只能畫豎線,一人只能橫線。
The Coconstruction Task:輔助家長(coparent,和孩子相處較少的家長)和孩子的互動。兩人一起搭積木房子。
再通過這些任務進行評分 1-7,越高越好。
2. 孩子的適應成長情況(children's adjustment)
使用問卷:1. Strengths and Difficulties Questionnaire (SDQ):測量孩子心理適應情況,外在和內在問題(externalising and internalising problems)給主要家長和老師填寫,越高問題越多。2. The Preschool Activities Inventory (PSAI):測量孩子性別特徵行為(sex-typed behaviour),分數越高,行為中就有越多的普遍意義上男性的行為舉止。
通過這份調查的結果,可以總結出如下結論:
同性家庭的家長在身心健康方面比異性家庭更正面,更少的抑鬱和壓力;
同性家長在親子教育方面(parenting)表現出更多的温暖、互動,更及時的回應,更少在教育孩子上有攻擊性(disciplinary aggression);
同性家庭的孩子都更少的外向型行為問題(externalising problems),這類問題很大程度取決於家長的壓力和心態,而非家庭組成結構;
很多人會質疑説是不是本身孩子本質的問題,其實不管哪類家庭的孩子,在被領養之前都有過一些程度上的早期的不幸(early adversity),但數據顯示同性家長反而面對這些挑戰處理得更好。
因為早期有很多研究都顯示母親在孩子成長和育兒教育方面重大和不可或缺得作用,這也是很多人懷疑 gay 家庭適合養育孩子的重要原因,但數據顯示其實父親很有可能也有能力撫養孩子;
家庭環境不同方面的因素(family processes)在育兒教育上的影響大於家庭組成結構(family structure)。
很多人擔心同性家庭長大的孩子在性取向和性別特徵行為(sex-typed behaviour)上有一些問題隱患,但這個研究發現孩子在同性或異性家庭成長過程中,性取向和性別特徵行為並沒有不同。這説明父母的性取向對孩子性別認同和自我性別認知(gender development)並沒有影響。
以上的種種結論,很多其他類似研究也有相同的研究結果(Farr et al. ,2010a, 2010b;Golombok,2000, 2013 等等)。
以上的研究結果,並不是想説明相比異性戀家庭,同性戀家庭更適合撫養孩子。而是旨在證明,並沒有任何一組數據顯示,同性戀家庭教育下的孩子,比成長在異性戀家庭的孩子要差。同性戀不適合撫養孩子這個觀點,大部分都來自於通過主觀的猜測,沒有具體的數據支持。
我們要認清一點的是,這些被領養的孩子,很多在原生家庭都有過不幸的經歷。有的母親有酗酒問題,有的父親有犯罪記錄,有的則被忽略(neglect),經歷過心理虐待(emotional abuse)甚至生理虐待(physical abuse)。可見這些原生的異性戀家庭,給予了自己的孩子更大的傷害。所以,我們應該像衡量任何家庭一樣,衡量領養的家庭是否能幫助這些孩子走出陰影,是否有能力給他們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更幸福健康的成長髮展,而不是下意識地在一旁疑惑:他們會不會讓孩子變成同性戀?
從文化心理學角度出發,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份調查來源於英國,作為全世界對於同性戀最開放的國家之一,以英國背景作為研究的結果,可能在我們中國本土會有不同。當中的不同,很有機會是來自社會的偏見和對固有社會文化的思考,從而對孩子造成的影響。
但這份調查依然對於我們來講有很大的引申意義,起碼證明了同性戀家庭在扶養孩子方面本身不存在問題,而其實很多父母的壓力,是造成孩子問題的一個因素,而這個因素並不是來自於家庭結構,而只是來源於外界。如果是輿論壓力導致了同性家庭的一些問題,而我們又理直氣壯地説:「同性戀家庭天生就不適合領養孩子」,是社會文明的悲哀。
在孩子的幸福健康成長(A happy childhood) 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家長對於孩子的愛與教育,而不是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