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為有效防範新冠病毒通過物流渠道由境外向境內傳播,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日前印發《進口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
《指南》要求,加強對進口物品源頭、裝卸儲運過程、生產加工過程和銷售經營過程等各環節的全流程管控,做到進口貨物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做好進口物品外包裝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的同時,對內包裝及其內容物也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進口物品運輸工具、貯存設施、生產加工場所和銷售經營場所等環節要按要求採取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防護措施,合理配置清潔消毒用品、洗手消毒設施和警示告知牌,減少疫情傳播風險。在從業人員管控方面,要建立新上崗員工健康登記制度、員工日常健康監測及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高風險崗位一線從業人員要採取更嚴格的個人防護、核酸檢測、保持安全距離和健康狀況異常人員的應急處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