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請收好這份教育培訓簽約避坑指南

臨近期末,寒假將至。不少家長會給孩子們選擇校外培訓機構,家長該如何選擇合法合規的機構?有哪些情況需要家長提高警惕?

案情回顧

2018年6月16日,姚某為其子報名了A公司的國際英語課程,並簽訂了《入學合同》,約定:甲方(姚某)繳費23399元,其子可享受乙方(該培訓機構)提供的英語培訓“雙年卡”優惠活動,課程共計384課時,課程單價180元,課程總價69120元,優惠價23399元,課程有效期至2020年9月14日止;期間甲方提前解約,獲贈課程自動放棄,因乙方原因停課的,課程截止日期順延。姚某繳費後其子共上課216課時,後因A公司內部業務變動等各種原因未再開課。2018年10月23日,姚某與培訓機構助教溝通退費事宜,公司以姚某之子已實際上完已交費用對應課時為由拒絕退款。

法院審理中認為姚某與A公司簽訂的教育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後因A公司原因未能繼續上課,姚某與A公司解除合同,其子未上課程的課時費應予以退還,退還數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扣除已上課費用(單節課程實際價格即折扣價乘以已上課程總數),並最終判決A公司退還姚某10236.24元。使這場耗時一年之久的“退費”糾紛終得解決。

法官提示

新冠疫情對很多行業造成了衝擊,由於教育培訓機構多采用預付費方式,在資金短缺、經營困難之際,很多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經營者採取了閉門、跑路的形式以降低自身損失,給很多學生家長造成巨大損失。寒假將至,各種各樣的培訓班成為很多家長從來幫助孩子充實假期生活的首選,新一輪“培訓熱”來臨之際,提醒各位家長在為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是審查培訓機構資質

為了保護自身權益,在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切記審查教育培訓機構的資質是否規範。尤其瞭解其經營形式,區分好“加盟”還是“直營”,多方調查瞭解,讓補習真正有益。

二是認真閲讀書面合同

當前市場上的教育培訓合同大部分是格式合同,消費者在簽署時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內容,如果認為條款不利於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與培訓機構協商,將變更條款寫入合同文本,不可輕信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避免後續遭遇退費不能問題。應當格外關注涉及課時、課程、培訓內容和方式以及退費等條款。

三是對預付費用保持敏感

教育服務合同往往具有較長的履行期,這是教育的特殊屬性導致的,但是根據《關於規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要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三個月的費用,若一次性收費金額過高,可進行舉報。

案例中姚某為享受“雙年卡”一次性繳納大筆費用,卻忽視了履行期內可能出現的各種情形,會導致提前終止合同,雖然根據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公平原則,其可以向教育機構主張退還部分服務費用,但終究耗時耗力,因此提醒各位家長,理智簽約,切莫因小失大。

四是妥善保留支付憑證

在履行教育培訓合同時,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掃碼交費方式很常見,許多家長也沒有索要正式收據或者發票的意識,亦或者是票據保存不善;還有一些教育培訓機構為規避法律,用與公司實際註冊登記名稱不一致的宣傳稱謂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或通過私人賬號收取培訓費導致糾紛發生時,合同主體和交費事實的核實存在問題。因此家長們一定要妥善保留交費憑證,避免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的造成的合同主體和法律關係認定困難。

供稿:北京平谷法院

文字:何菁菁

編輯:王雪蕾 謝偉輝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北京號

作者 京法網事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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