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嚴禁”確保招生公平規範

市教育部門強調:嚴禁違反規定的招生時序提前招生;嚴禁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冬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生源;嚴禁為違規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任何地區、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炒作學校成績排名,為學校招生進行虛假宣傳;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勾連違規招生。

根據相關規定,學校分班應當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

來源:常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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