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實習生陳悦報道:8月15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我省定於8月27日上午舉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聽證會,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據介紹,目前我省各公辦高校學費實行學年制收費政策,學生按照學期或學年交費的模式。
制定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目的在於推動固定學制向彈性學制轉變。與學年制不同,學分制是以學生取得的學分數作為基本單位衡量學生學習量。學分制以選課製為核心,以彈性修業年限為主要特徵,以導師制為主要保障,以取得規定的最低總學分數作為學生畢業主要標準。
學分制收費改革只是學費計費方式的改革,不涉及學費標準的調整。對我省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實行學分制教學改革的高校,其學費由按學期或學年收費改為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分別收取。實施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學生完成學業所交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於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
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即:學分制學費總額=專業學費標準×學制+每學分學費標準×總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