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記者今天獲悉,教育部校外培訓教育監管司負責人就《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答記者問時指出,長期以來,培訓材料存在導向性、規範性、科學性不足等問題,對其編寫、審核、選用等方面的要求不夠明確,培訓材料管理存在制度缺失。在現實工作中,亟需強化相關規範要求,完善制度建設。
培訓材料管理要沒有死角,沒有遺漏
該負責人指出,《管理辦法》所指的培訓材料,是指經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自主編寫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包括線上與線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材料。也就是説,只要是培訓機構編寫的用於面向中小學生培訓時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在《管理辦法》覆蓋範圍之內,沒有死角,沒有遺漏。
該負責人表示,要加強全程把控。“培訓材料管理涉及的環節很多,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犯錯誤、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培訓材料編寫、審核、選用、備案等全流程管理,明確人員資質要求、培訓材料質量標準、培訓材料管理規範等,健全管理機制,突出全流程把控、檢視。”
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和審核人員有資質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編寫研發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編審人員必須在思想政治上過關,要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二是編審人員必須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三是編審人員必須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準確理解和把握課程方案、學科課程標準,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四是編審人員必須有合格的道德情操,要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形象,無失德、失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此外,審核人員除應符合編寫研發人員要求外,還須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教育行政部門在組建外部審核專家隊伍時,還應兼顧相關學科專家、課程專家、教研專家、一線教師等共同參與。
線上和線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實行分類管理
該負責人表示,學科類培訓是“雙減”規範的重點和焦點,對其監管更嚴、要求更高。《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學科類培訓材料採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審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核基礎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協助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
“考慮到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材料形式不一,尤其是一些資料庫、視頻等,信息量很大且更新變動頻繁。對此,《管理辦法》也細化了相應管理要求,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對以資料庫、視頻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開展抽查性審核,並鼓勵各地探索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審核把關。”該負責人説。
校外培訓機構選用境外教材,應參照國家有關規定
該負責人指出,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規範培訓材料選用程序。選用的培訓材料須為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或正式出版物。校外培訓機構選用境外教材,應參照《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對所有培訓材料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相應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後3年。培訓材料及編寫研發人員信息須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備案材料產生變更時,應及時提交變更內容説明和變更材料。”該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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