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父母須知:提早給娃立好6項規矩,上幼兒園才能“生存”得更好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經典

昨日和閨蜜短敍,她向我抱怨3歲女兒不聽話。

前兩天帶女兒去朋友家做客,結果看見化妝台上的瓶瓶罐罐就走不動路,非要用手碰一下,她怎麼勸説都不聽,場面十分尷尬。

剛上幼兒園不久,問老師情況也表示,女兒在幼兒園的表現有些任性。

這些表現讓她很煩惱,不知該如何是好,講了很多遍道理還是無效,其實這是3歲前沒有立好規矩導致的。

01給娃立規矩有多重要?

詹姆士·杜布森博士在《勇於管教》一書中這樣寫道:若懸崖邊上設有欄杆,就有人敢靠着欄杆向下看,他們不必擔心摔下去;若沒有欄杆,人們可能在很遠的地方就停住了,更不會站在懸崖邊緣向下看。這個欄杆就是界限,懂得的孩子有安全感,而不懂得的孩子就沒有,因為他把控不好安全的尺度。

這裏所指的界限,其實就是我們常説的“規矩”。

孩子3-6歲就進入了行為發展階段,而“規則意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會直接影響到在幼兒園的“生存”,孩子是否能融入到羣體中。

比如當老師發出指令,讓孩子們放下手中的玩具睡午覺,那些規則意識弱的孩子可能就會拖拖拉拉,甚至影響到其他孩子。

儘管本質上,孩子的童年不應該被條條框框限制起來,但該有的規矩還是必須要有的。

至於哪些規矩是上幼兒園需要的,家長也要清楚,在入園前提前培養好。

02父母須知:入院前要提早給娃立好以下6項規矩

1)行為舉止方面

比如粗俗的髒話,具備攻擊性的語言等,都要嚴格杜絕,舉止上也要懂禮貌,遇到煩惱合理控制情緒,不要亂髮脾氣,做一個文明的孩子等。

看起來要求彷彿有點多,實際上這都是日常積累導致的,只要父母做到不在孩子面前説髒話,並給孩子做出正確引導,通常就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

2)物品歸納

學會整理自己的玩具以及物品,是一項比較基本的要求,起碼要做到從哪裏拿東西,用完後再放回到哪裏去。

想培養孩子的這項能力,父母首先要管好自己。比如讓孩子收拾卻沒有照做,也不要急着代勞,這種“算了”會讓孩子得寸進尺,以後越發不願意自己收拾了。

很多時候,孩子不懂得收拾歸納東西,錯誤就在於父母插手得太多。

3)先來後到,不插隊

幼兒園屬於公共場所,玩具等物品都是共用的,要讓孩子懂得先來後到。如果沒有拿到就要等別人玩完再玩,不能插隊,更不能暴力搶奪。

孩子之間爆發矛盾是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是為了公共的物品,其實就屬於孩子的過錯了,最後買單的還是父母。

4)互相尊重

可能孩子並不懂何為尊重,但父母要給孩子具體的規定。比如:不要隨意打斷別人説話,當別人在認真做事時不要打斷,除非自己有很急的事情。

當然,如果自己被別人打擾了,也可以給予善意的提醒,教他人學會尊重。

尊重他人才是被他人尊重的前提,這也是懂禮貌的孩子必要的一項素質。

5)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幼兒園一個老師和一個保育員,無法做到對幾十個孩子面面俱到。

因而,儘量教會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僅是減省老師的負擔,也可以讓孩子“生存”得更好。

當然,遇到困難了也要及時求助別人,在他人幫忙的同時,孩子也可以學會新的技能。

6)做錯了要承認錯誤

如果孩子做錯了事,一定要學會主動認錯並承擔責任,千萬不要推卸,這也是道德觀的基礎。

如果別人對自己犯了錯,孩子也有權利要求對方道歉,以此維護自身正當的權益。另外,如果是小事或對方不是故意的,也要教會孩子寬容。

03媛媽有話説

乍一看,這6點規矩再熟悉不過了,很多家長會認為是廢話,每個孩子都可以做到。

實際上,根據幼兒園做出的統計數據來看,真正把這6點做好了的孩子,還不到1%的比例。

很多常識看似簡單,實際要讓孩子落實下來,確實不是件容易事,需要家長的督促引導以及孩子日復一日的堅持。

尊重孩子的感受沒錯,但為人處世基本的規矩,還是要從小灌輸給孩子的。

另外,在對孩子提出要求的時候,家長一定要記得語言儘量清晰易懂,不要用“去了幼兒園一定要聽話”這樣的套話,因為孩子真的不懂怎麼做才是聽話。

日常培養孩子這些技能的時候,儘量少要求多反問,才能贏得孩子的配合和好習慣。

就比如收拾玩具這件事,父母的態度不要太強硬,可以這樣跟孩子説:“媽媽想到了一個好辦法,等寶寶把這些玩具收拾好了,一起去樓下散步好不好?”

這樣的過程更容易被孩子接受,且也做到了相互尊重,日常生活中多加強調,孩子的規矩就自然而然形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