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電 26日,茅台集團新《品牌管理辦法》發佈會暨宣貫會在茅台舉行,宣佈對集團旗下子公司品牌運營提出更為嚴格的管理規範,涉及產品審批、品牌使用許可、廣告宣傳、首席質量官設立等新規則。
茅台從2006年出台第一版《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品牌管理辦法(試行)》,拉開了品牌清理整治的序幕,經2015年第一次修訂,至2017年第二次修訂發佈總共歷經三個階段。自品牌管理辦法發佈以來,對LOGO使用、品牌侵權、虛假廣告等進行專項清理整治,對子公司品牌及產品實現全面瘦身。經統計,2016年處理違規虛假宣傳48起,2017年以來處理7起。截止目前,除貴州茅台酒外,茅台集團各子公司由原來的214個品牌2389款產品“瘦身”後到59個品牌406款產品,要求被“瘦身”品牌在2017年12月31日前必須將其庫存及包裝材料全部消化處理。
據介紹,本次修訂是茅台根據當前客觀情況,國家品牌工作總體戰略、政策環境已發生了較大變化,而對原《品牌管理辦法》進行的適時深度修改。
茅台集團介紹品牌管理工作情況 舒星攝
針對茅台為何如此重視《品牌管理辦法》時,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這樣解釋,雖然茅台酒出口較早,出口創匯也逐年攀升,在2016年達到3.17億美元佔國內白酒行業出口的72%。但總體來看,公司品牌的國際化經營運作有待加強,產品出口品種及數量仍然有限,利用品牌在全球進行資源配置和開拓市場的能力還比較欠缺,針對一度出現的品牌管理問題,集團反覆醖釀了一年多的時間,把進一步破解難題作為今年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來推進,厚植優勢,加大品牌培育、推廣和保護力度,樹立國際化品牌,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打造受人尊敬的世界級企業。
茅台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表示這是集團品牌管理工作中首次召開如此大規模高規格的《品牌管理辦法》專題發佈會和宣貫會,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推動品牌管理從管住向管好轉變。品牌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茅台發展的大事、要事、幸事。對茅台來講,這個傳承百年、香飄世界的民族品牌,就是我們最具優勢的競爭力。在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之下,惟有讓人信任和信賴的品牌,才是最激烈市場競爭中制勝的法寶。塑好品牌才是企業發展的真諦。規範品牌管理、加強品牌建設、維護品牌形象才能讓茅台永葆競爭優勢,實現持續健康發展,茅台必須從全局、戰略、長遠的高度來認識品牌管理的極端重要性。
此次新《品牌管理辦法》發佈後,茅台會直接將制度相關要求納入與子公司的品牌經銷協議,下更大力氣加強對子公司品牌運營監管,持續加大對虛假違規宣傳的排查力度和對現有運營商的信用考察,以實現新品管辦法確立的“定位準確、合理使用、誠信推介、程序公開、優勝劣汰”管理原則。(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