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黃金大盜否認檢舉韓志然:與他素無往來
前不久,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被免職,其“舊賬”也相繼被媒體扒出,如涉“黃金大盜”案、“炸樓事件”等。
曾被媒體稱為“黃金大盜”的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裁宋文代自2013年被終審判處死刑後,在最高法進行死刑複核已近兩年,至今未被核准。隨着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原政協副主席韓志然落馬,多家媒體披露韓落馬系因牽連宋文代案並被宋檢舉揭發。宋文代辯護律師昨天透露,宋文代在獲知有關報道後在看守所內發表聲明,稱自己並未檢舉揭發任何人。
韓志然
公開資料顯示,宋文代曾在內蒙古高院任職,2001年年初辭職後創辦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總裁,公司曾被評為“中國黃金行業之首”。2011年12月15日,宋文代被抓。經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一審審理,認定宋文代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其中貪污罪涉案金額5290多萬元、黃金58.9公斤、白銀1.4噸,挪用公款2100萬元。宋文代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上訴。2013年8月19日,內蒙古高院終審判處宋文代死刑。此後,宋文代一度被外界稱為“黃金大盜”、“中國近30年最大貪污犯”。隨後案件進入最高法死刑複核階段,直到目前最高法尚未發佈宋文代案的裁定結果。
今年6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宣佈,由於涉嫌嚴重違紀,決定免去韓志然自治區十一屆政協副主席職務。有媒體報道稱,韓志然的落馬緣於他捲入宋文代貪腐案,“宋文代被抓及被判處死刑後,向有關部門舉報了韓志然”。
宋文代辯護律師謝通祥昨天告訴記者,尚在看守所的宋文代看到有關報道後,於9月29日在看守所內寫了一份聲明,並通過律師轉達。宋文代在聲明中稱:“本人與韓志然素無往來,對韓的情況一無所知,所以我無法檢舉韓,韓志然不是我檢舉的。”在聲明中,宋文代自稱“是個重情義、講規矩、有良知的人,我絕不會去陷害別人,用檢舉別人的方式來保命”。
宋文代為何選在此時發表聲明?其辯護律師謝通祥、謝修志表示,最高法複核宋文代死刑案已經兩年,此案近期將會有結論。